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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机

明·万民英 · 第 1130 章 / 1491

卷23·阴阳类聚

92 字

第 1130 / 共 1491 章

阴阳同居一处,合为庙旺,得同类之吉星照身命者是也。

易曰:水流湿,火就燥,亦各从其类也。凡人命在午而得日,火同宫,身在未而得金。水同宫,无不发迹。盖以阳从阳,以阴聚阴,其气味之相投故也。

以上为古籍原文照录,未作翻译、摘要或润色。 本书底本为白文,句读由程序添加,非原刊句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