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万民英 · 第 137 章 / 1491
卷03·论留顺伏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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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37 / 共 1491 章
凡论五星,不过金。木。水。火。土之五宿。五者运而无息,故有留顺伏逆之推移。刘少白问曰何谓留顺伏逆?曰五星者,臣下也。太阳者,君象也。臣当敬其君之威而不敢犯,使其近太阳则伏,对太阳则逆。三合见太阳则留。如顺而有用,则十分之福,可以轻重而详断之也。如光芒不见,不能为福,亦不能为祸。
留顺伏逆,与强弱先后并㸔。如前进而留后,进而顺,则后者反在前矣。如强者伏弱者逆,则强亦不能作福,而弱者反兴祸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