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万民英 · 第 164 章 / 1491卷03·三刑歌53 字第 164 / 共 1491 章三刑:身体忌伤残,不测官灾大不祥,妻子亦须防克破为官必定死他乡。三刑寅刑巳。巳刑申。申刑寅,转转相刑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