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万民英 · 第 657 章 / 1491
第 657 / 共 1491 章
体即主。用即宾体用若相须相和,必主交朋有信;若相克相冤,定是交义无情。
以上为古籍原文照录,未作翻译、摘要或润色。 本书底本为白文,句读由程序添加,非原刊句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