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旧题陈抟,罗洪先 编 · 第 6 章 / 118
卷一·斗数发微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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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 / 共 118 章
白玉蟾先生曰观天斗数与五星不同,按此星辰与诸术大异。
四正吉星定为贵,三方杀拱少为奇。
对照兮详凶详吉,合照兮观贱观荣。
吉星入垣则为吉,凶星失地则为凶。
命逢紫微非特寿而且荣,身遇杀星不但贫而且贱。
左右会于紫府极品之尊,科权陷于凶乡功名蹭蹬。
行限逢乎弱地未必为灾,立命会在强宫必能降福。
羊陀七杀限运莫逢,逢之定有刑伤。(劫空伤使在内合断) 天哭丧门流年莫遇,遇之实防破害。
南斗主限必生男,北斗加临先得女。
科星居于陷地,灯火辛勤。昌曲在于凶乡,林泉冷淡。
命身相克,则心乱而不闲。玄媪三宫,则邪淫而耽酒。(即天姚星) 杀临三位,定然妻子不和。巨到二宫,必是兄弟无义。
刑杀守子宫,子难奉老。诸凶照财帛,聚散无常。
尊星列贱位,主人多劳。恶星应八宫,奴仆无助。
福德遇空劫,奔走无力。相貌加刑杀,刑克难免。
后学者执此推详,万无一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