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万民英 · 第 1130 章 / 1491
卷23·阴阳类聚
92 字
第 1130 / 共 1491 章
阴阳同居一处,合为庙旺,得同类之吉星照身命者是也。
易曰:水流湿,火就燥,亦各从其类也。凡人命在午而得日,火同宫,身在未而得金。水同宫,无不发迹。盖以阳从阳,以阴聚阴,其气味之相投故也。
明·万民英 · 第 1130 章 / 1491
第 1130 / 共 1491 章
阴阳同居一处,合为庙旺,得同类之吉星照身命者是也。
易曰:水流湿,火就燥,亦各从其类也。凡人命在午而得日,火同宫,身在未而得金。水同宫,无不发迹。盖以阳从阳,以阴聚阴,其气味之相投故也。
以上為古籍原文照錄,未作翻譯、摘要或潤色。 本書底本為白文,句讀由程式加上,非原刊句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