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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機

明·万民英 · 第 260 章 / 1491

卷06·论身命二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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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60 / 共 1491 章

十二宫中,惟身命二主,最为利害。论五星先当轻重乎?此。夫主星如鱼之水,木之根,鱼无水则死,木无根则枯,身命无主则危。此理甚明。论主星者,畏刑煞,忌陷弱。如或逢煞与刑,逢陷与弱,欲长年享福,将何所恃?必然刑害夭折。凡论主星,一喜逢禄,二喜逢贵,三喜逢生,四喜逢庙旺,五喜高强,与善星并立。遇此者,必功名富贵。若陷入迁移,必主流荡。在疾厄,主伤残。临财帛多积聚。入田宅,则田宅万顷。居福禄,则福禄有馀;入奴仆,则奴仆不走。与善星并,则先艰难而后富贵。若逢恶曜,断然贫薄,随验随应,余尝试之而屡中也。

以上為古籍原文照錄,未作翻譯、摘要或潤色。 本書底本為白文,句讀由程式加上,非原刊句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