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·陈梦雷 蒋廷锡 等辑 · Chapter 63 / 548
《论遁月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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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63 of 548
夫命以年为本,为父,月为僚友,日为主,为妻,为己身,时为子孙,为帝座,为平生荣辱之主。首又曰:“年为根,月为苗,日为花,时为实。”故苗无根不生,实无花不结,所以遁月从年,遁时从日,遁月即甲己之年,正月起,二月,顺行十二月。
《古歌》曰:“甲己之年丙作首,乙庚之岁戊为头,丙辛之岁寻庚上,丁壬壬位顺行流。更有戊癸何处起,之上好追求。”
《古歌》曰:“甲己还加甲,乙庚丙作初。丙辛从戊起,丁壬居。戊癸何方发,是直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