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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机

清·陈梦雷 蒋廷锡 等辑 · 第 133 章 / 548

《丙水乾龙之数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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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33 / 共 548 章

六丙生人不见丙,巳来同甲格最清,大吉若加并太乙,名标金榜世传名。

水之类,火之属,得木而生焉。甲己土合壮,其丙火土旺金生,有甲无己,以未代之,有己无甲,以寅代之,此为反阴滋阳之理。水加木而清,丑为大吉,巳为太乙,丑乃金神墓地,故生丙水为秀实也。寅未代甲己,丙人有甲己未,寅卯巳丑贵也。

福禄还藏

丙人从革火为良,又乘巳位旺清扬。更得炎宫于木火,定知早达佐朝堂。

丙人喜见巳酉丑金位,如无巳酉丑日,时中有金神亦得用,得巳乃为真官之贵,巳午二位干逢木,乃为丙人之福,火人得从革局,乃为旺财生官之象,若得己巳之类,则火人禄气纯全,更寅午戌三位干头得丙甲二字,其气益见强壮。《阴阳书》所谓“火人得地无水而仕路优游” ,抑有自也。有水则损。

禄旺兴元

六丙生人火数多,更加一木最相和,刚明清健多荣禄,金神更壮早巍峨。

丙本自旺盛,一木足矣,多为过。若得地尤奇绝,所以五行之神,贵在清越,不可过。如丙人得木助,其锐可知。须要乙位金,不杂其气则吉。火人官禄基如此,岂不早年享福。

中央《夺福》。

“亥子见水” ,被土所破。

丙人见子休逢土,福被中央夺将去。又加火向辰戌时,定主伤残终败露。

见子则官神得位,逢土则水不能胜,为土所夺也。《论》曰:魁罡之地,土在锺毓,更逢辰戌如甲辰甲戌之类,土气强壮,水气消竭,为害甚矣。

截根无荫。

火盛逢鬼。

丙寅为禄火长生甲寅相遇不光荣,忧妻害子无兄弟,衰老孤贫谩逞能。

逢鬼,于受气处,被抑塞,终为害也。此为受气处见鬼,鬼即强壮,丙火不得舒爽。五行宜顺生,最忌逆剥终孤竭。

烟灭灰飞。

木火临巳午,无水救助。

丁巳午皆逢木,炎上威风势猛强,更若五行无水制,虽逢称意必倾亡。

丙丁巳午皆火之地,若逢木则益炎盛,若得水制,既相救助,又有官神,方是有益。一味炎盛,岂能长久。

食神为鬼》。

干音火土多。

丙人见戊加申子,时人皆谓食神重。若见火神有生位,一生孤蹇禄难逢。

丙人见戊,又逢火旺土壮,克丙火之官,所以无官。土生于申,旺于子,干头带戊,丙人会乙为食神,名誉之兆。土既成实,不必更见火,火旺则土强,丙人之官蔑然,虽少年见禄,终不为久长之计。

以上为古籍原文照录,未作翻译、摘要或润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