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·廖中 · 第 589 章 / 666
第十九卷·【分擘格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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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589 / 共 666 章
凡福聚处须要独立不相分擘,谓如壬癸辰卯日,又有壬癸辰卯时,则其处分擘矣。(鬼谷命格)
一切福神所居之位,则欲生旺,生旺则荣贵。
一切杀神所居之位,则欲死绝,死绝则善终。
一说凡福神欲令得旺气,忌有败之者,凡凶神欲令得衰气,忌有助之者。
凡杀神如人命已入贵格,紧要处带杀,有福神主之,则名曰权柄,无福神主之,又杀气乘旺,递互相还,贵则虽贵,亦不善终,如命中更不入格,复为杀神递互相乘,则主下贱,而不善死。
相冲相破,六合、三合,命中有之.即求其五行相得如何,或暗中生福,如死绝而复生,空亡而受破,相克而相成也,福中生祸,反此,凡伏吟入墓,惟夹贵则大好也,须有灾。(林开五命)
乙字为披头杀,并天乙、天德,定为高官,若重见者,乃披头,或为师巫,或倡导之人。(宰公要诀)
命书曰:道途贱吏,岂无驿马攀鞍,市井薄徒,亦有三奇夹贵。大抵夹贵、攀安、金柜,不可专用为吉杀,又云:孤杀,亡神、空亡、六害,不可专用为恶杀。(广集)
当生紧处如逢破,富贵两途皆有祸。(理愚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