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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機

清·余春台 · 第 8 章 / 16

论丁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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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8 / 共 16 章

三春丁火

正月丁火

甲木当权,乃为母旺,非庚不能噼甲,何以引丁,姑用庚金

或一派甲木,无庚制之,非贫即夭。或只一甲木,多见乙木者,必离乡之客,焉问妻儿。或见甲乙,生庚子时,又主妻早子早,且可采芹。

得壬化木,弱极复生,合此必主大贵,但此化合,反以不见庚破格为妙。

或有庚金壬癸,得己土出干制之,此命不由科甲,亦有异途。

或一派壬癸,不得寅时,又无庚金,必主穷困。

或丁年、壬月、丁日、壬时,男主大贵;女则不宜。此格以土为妻、金为子。但子女艰难。女命合此,淫贱,刑夫克子。

或支火局,无滴水解,僧道之命。见甲出略可。总不可无水。水多亦不宜。

时日月年

壬丁戊庚

寅未寅辰

时日月年

癸丁庚辛

卯酉寅卯

二月丁火

,湿乙伤丁,先庚后甲,非庚不能去乙,非甲不能引丁。庚甲两透,科甲定然。庚透甲藏,亦有生贡。甲透庚藏,异路功名。

或庚乙俱透,庚必输情于乙,未免贪合,运行金水,一贫彻骨。或庚透乙藏,则不能贪合,乙反引丁,即用乙亦无害,运入木火之乡,自然富贵。用乙者,水妻木子。若尽是乙木,不见一甲,此人富贵不久,因贪致祸﹐弄巧反拙。且不能承受先人之业。

或支成木局,有庚透、主清贵。不见庚者、常人。二月乙木司权,必须有庚,有乙无庚,主贫苦无依。用庚者、土妻金子。

得印旺杀高,大富大贵。或一派水,无一戊制,主贫苦无依。或乙少癸多,有戊出制,反吉。用土者、火妻土子。

时日月年

丁丁乙戊

未巳卯子

时日月年

庚丁癸丁

子卯卯卯

时日月年

甲丁己庚

辰丑卯辰

三月丁火

戊土司令,泄弱丁气,先用甲木引丁制土,次看庚金。庚甲两透,定主科甲。或一藏一透,终非白丁。

或支成木局,取庚为先。得庚透,丁癸不透,亦有异路功名。

或支成水局,加以壬透,名杀重身轻,必夭折天年。或遭凶死。或戊己两透,廊庙之客。若一甲破,定是常人。

用甲者,水妻木子。用金者,土妻金子。

三夏丁火

四月丁火

乘旺,虽取甲引丁,必用庚噼甲。伐甲、方云木火通明。甲多、又取庚为先。但四柱忌见癸水。癸水一见,泄金、湿甲、伤丁,故以癸为病。或癸水藏支,壬水出干制丙,不夺丁光,自是雁塔题名,玉堂清贵。

或有庚无甲,戊透天干,此为伤官生才,又取戊为用,必主富贵。戊土出干,不见甲乙,又不见水,是伤官伤尽。子平批八字清高,但不大贵,亦不大富。见水多木多,定是常人。

或四柱多丙,不见壬癸,夺了丁光,此人贫苦。或丁年、巳月、丁巳日、丙午时,一丙不夺二丁,即不显达,亦名播四邻。故书曰:丁火阴柔一烛灯,太阳相见夺光明;柱中若见甲木透,定许身安福自临。

时日月年

乙丁己甲

巳丑巳午

时日月年

乙丁癸辛

巳巳巳酉

五月丁火

,时归建禄,不宜乱用甲木。

遇年透隔位之壬,不贪丁合者,忠而且厚。或支成火局,干见火出,得庚壬两透者,科甲定然。土透制壬,常人。即壬藏支中,亦非白丁,但要运行西北,方可发达。得一癸透,名独杀当权,出人头地。

若见寅辰亥卯字,化木生火,平常人物,丰衣足食,中年富,但刑子息,劳而无功。或丙午月、丁未日、辛亥时,亥中有壬制丙,不致贫苦。若丙午时,则滴水难救炎火,必主僧道。若年支见子,虽不科甲,亦有衣衿。

若干支无火局,有水透干,须用甲木,又要庚噼甲方明。木火通明,主大富贵。或木少火多,焚其木性,不能光透九霄,荣华不久。

或生月是禄,支皆生旺合局,加以火出,无滴水解炎,乃身旺无依,孤贫之格。女必为尼。即运北地,反主凶危。

用壬者,金妻水子。用甲者,水妻木子。

时日月年

戊丁壬庚

申亥午午

时日月年

甲丁甲辛

辰未午巳

时日月年

甲丁戊癸

辰丑午卯

时日月年

乙丁甲丙

巳丑午寅

时日月年

癸丁甲丙

卯酉午子

六月之丁

,阴柔退气,但值三伏生寒,丁弱极矣,专取甲木,壬水次之。

若得甲出天干,支成木局,见亥中之壬,为木神有根,接引丁火,必然科甲。即不见木局,支见壬水,虽不大贵,亦有凌云之气,无庚不妙。

或支成水局,见水透干,则湿木性,不能引丁,必为平人,有甲透、亦有才干。有庚透、方无刑伤。若无甲木,假名假利,虽能生财,固执懦夫。

或年月日时,皆一派丁未之类,此为纯阴,终无大用。

用甲者,水妻木子。

时日月年

丙丁丁丁

午未未卯

时日月年

丁丁丁壬

未巳未子

三秋丁火

三秋丁火,退气柔弱,耑用甲木,金虽乘旺司权,无伤丁之理,仍取庚噼甲,为引火之物,或借丙暖金晒木,不虑丙夺丁火。凡两丙夹丁者,夏月忌之,余月不忌淤。但此格少年困苦刑克,中年富贵,必要地支见水制丙、方妙。

三秋甲庚丙并用,仍分优劣,何也?七月甲丙,申中有庚,八月甲丙庚皆用,七八月或无甲木,乙亦可用,为枯草引灯,却不离丙晒也。九月耑用甲庚。大扺甲不离庚,乙不离丙,其理极明。或见甲庚丙皆透,必主科甲。无甲用乙者,富贵皆小,且富而不贵者多。

或一重壬水,又多见癸水,必以戊土为制,自然富贵光辉。

或一派庚金,名财多身弱,主富屋贫人,妻多主事。或壬多泄庚,丁壬化杀,反成富贵。若庚多无壬,奔流下贱。

时日月年

戊丁丙辛

申丑申亥

时日月年

戊丁丙辛

申卯申亥

时日月年

丙丁丙辛

午酉申卯

时日月年

丙丁甲庚

午未申辰

七月

丁火,退气柔弱,端用甲木,金虽乘旺司权,无伤丁之理,仍取庚劈甲,为引火之物,或借丙暖金晒甲,不虑丙夺丁光,凡两丙夹丁者,夏月忌之,余月不忌,但此格少年困苦刑克中年富贵,必要地支见水制丙,方妙。

八月

一派辛金,不见庚金,又无比劫,此弃命从财,富而且贵,虽不科甲,亦有异途。从财者水为妻。不克。有偏正。木为子。不刑。

九月

一派戊土,泄丁火之气,不见甲木,为伤官伤尽,非寻常可比。或甲木透出,为文书清贵,秋闱可夺。用甲者,庚不可少。水妻木子。

时日月年

庚丁己壬

戌亥酉午

时日月年

辛丁己丁

亥丑酉未

时日月年

壬丁丙庚

寅未戌午

时日月年

丙丁甲己

午卯戌亥

三冬丁火

三冬丁火微寒,耑用庚甲。甲乃庚之良友。凡用甲木,庚不可少,无庚无甲,何能引丁?难云木火通明,冬丁有甲,不怕水多金多。可称上格。甲庚两透,科甲分明。见己则否。己多合甲,则为常人。

或一丙夺丁,必赖支内水救。若有支金发水之源,官拜乌台有准。全无癸水制丙,无用之徒。或有金无水,贫寒之士。有水无金,又主清高。

或时月二壬争合,取戊破之。有戊稍有富贵。无戊常人。设戊藏得所,不失衣衿。

或二丙夺丁,得年干有癸,支下带合,金水得所,亦必显达,纳粟奏名,必验。

时日月年

辛丁癸癸

亥亥亥亥

时日月年

庚丁丁乙

戌未亥卯

时日月年

丁丁癸癸

未丑亥丑

时日月年

癸丁丁庚

卯卯亥戌

十一月丁火

,或仲冬水多癸旺,全无比印,此作弃命从杀,亦有异途功名。见丁比出干,难合格局,常人,且主骨肉浮云,六亲流水。戊出破癸,颇有兄弟妻儿。此格用戊,火妻土子。用甲、水妻木子。

三冬丁火,甲木为尊,庚金佐之,癸戊权宜酌用可也。

时日月年

甲丁己庚

辰酉丑午

时日月年

甲丁己戊

辰未丑子

时日月年

乙丁癸壬

巳巳丑辰

时日月年

甲丁辛辛

辰卯丑卯

以上為古籍原文照錄,未作翻譯、摘要或潤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