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张楠 · 第 106 章 / 166
阴阳通变妙诀
170 字關聯詞條 4 個
第 106 / 共 166 章
子平之法,一曰:官分之阴阳,曰官,曰杀,甲乙见庚辛是。二曰:财分之阴阳,曰正曰偏,甲乙见戊己是。三曰:生气之阴阳,曰印绶曰倒食,甲乙见壬癸是。四曰:窃气之阴阳,曰,曰,甲乙见丙丁是。五曰:同类之阴阳,曰,曰,甲乙见甲乙是也。人之富贵贫贱寿夭,皆不出此五者,术士不明其格,乱惑世人,无异乎命不验也。今立格定局诀于左,以便稽考。
原文加载中…
明·张楠 · 第 106 章 / 166
第 106 / 共 166 章
子平之法,一曰:官分之阴阳,曰官,曰杀,甲乙见庚辛是。二曰:财分之阴阳,曰正曰偏,甲乙见戊己是。三曰:生气之阴阳,曰印绶曰倒食,甲乙见壬癸是。四曰:窃气之阴阳,曰,曰,甲乙见丙丁是。五曰:同类之阴阳,曰,曰,甲乙见甲乙是也。人之富贵贫贱寿夭,皆不出此五者,术士不明其格,乱惑世人,无异乎命不验也。今立格定局诀于左,以便稽考。
以上為古籍原文照錄,未作翻譯、摘要或潤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