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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機

明·万民英 · 第 636 章 / 1491

卷13·春夏火罗能作孽秋冬孛计愈兴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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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36 / 共 1491 章

火罗炎毒在春夏逢生,司令更能作孽。计孛凶恶,在秋冬,乘旺当权,愈见兴灾。若火罗独行于阴位,孛计单处于阳宫,则亦未为害也。

阳限火罗灾害𦂳,阴宫孛计祸难禁。有福必伤父母,不然,亦损尔明。

阳限,六阳宫也。阴宫,六阴宫也。火罗刚狠,为祸最烈。昼生忌在阳宫,孛计狡邪,为凶犹缓。夜生不宜阴位。命犯此者,虽有福而父母亦伤,无则必丧其明也。

抱膝长忧身怕鬼,忍饥待死命嫌休。金脆火炎须夭折。水深木弱必漂流。

此四句。下两句明上两句。身怕鬼者,怕克星乘旺。如辰宫命,夏月昼生,最忌火星伴月命嫌休者,嫌本主无气。如寅宫命,冬月夜生,尤怕木入申宫。盖夏月炎炎金脱,冬月水深木弱,所以皆主夭折之命。

荧星近土,终作无成之子。太白逢辰,永为破落之徒。

此是我生他也,名为脱气,受伤,必无发达。若鬼旺克我,须又赖子以制之,不可一槩论也。

金火不降,举手伤人之軰。木罗能化回头无恨之人。

金火不降者,金强火阃,故举手而伤人。即子平庚逢丙扰,多有不仁之意。木罗能化者,木解罗凶,故回头而无恨。经云:众煞不降,杨修有捷对之机。馀罗有气。苏武陷羝羊之屈,正谓此也。

金非怕火,孤处,一生衣禄足。火若愁金。富中半世枕衾寒。

金非怕火二句,以金为命主,言太白当权,身旺不怕煞也。火若愁金二句,以火为命主,言荧惑司令,主旺,能克财也。二者皆主享有衣禄。但金火不宜相见,见则必克。故夫妻之间多不如意。

卜商哭子五位荧星逢恶曜。庄周鼓盆七宫,太白见㓙神。

火星五位,未可论孤。若逢水孛交战,难免子夏之伤。太白七宫,可谓得位。如遇火罗所伤,必有庄周之叹。假如戊申生人,命,立戌宫,火孛二星同躔,在男女午位,火化刑孛带刃,二星相战,又逢天狗,必主克子。又如丁亥生人,命,立卯宫,罗金同躔,在妻妾酉位,罗化刑金恃旺,二星相拒,又逢的煞,必主伤妻。

妾夺妻权,金怕火,孙𫝊后裔,水欺荧。天狗临儿,儿孙决无继续,地丧战室,室家断定相刑。

此六句専论五。七二宫,由浅以及深也。言金为妻星而怕火者,未必遂克妻,特妾夺妻权耳。荧为儿曜而怕水者,未必尽绝,后亦有孙传后裔耳。若火被水欺天星,已为不吉,而天狗为五宫之最忌者,复会于水火克战之宫,儿孙决无继续,欲孙传后裔,不可得也。金被火照天星,已为有伤,而地丧为七宫之最忧者,并于金火交战之地,室家断定相刑。虽妾夺妻权,犹未止也。又经云:水火同行,妇克夫,水火同居,夫伤妇,若还,夫妇不相伤,断定至老伤男子。此又不以火。金为论,而特以水为断。当参详之。

日躔阴度月镇阳宫逢蚀神,早丧父母,居命分,多克妻孥

日月反背而遇,蚀神不止,伤父母,亦克妻拿。可见日月在人命最重,而计罗同阴阳最㓙也。

阴阳犯弱,罗计相逢。纵有一善扶持,也。教双亲早丧六位,身逢此曜,偏生庶出九宫,命会斯星,异姓同房。

日月既入乎弱宫,朔望又逢乎罗计,是命之夲原,巳不立矣。纵有一水善星,能解罗计之厄,然亦难免双亲早丧,不特此也。或身临六位,而逢此曜,则主偏生庶出;或命入九宫,而会斯星,则主异姓同房。罗计之不可同处,有如此。

以上為古籍原文照錄,未作翻譯、摘要或潤色。 本書底本為白文,句讀由程式加上,非原刊句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