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·陈梦雷 蒋廷锡 等辑 · 第 42 章 / 548
论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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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2 / 共 548 章
五行者,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,是故谓之“行。” 北方阴极而生寒,寒生水;南方阳极而生热,热生火;
东方阳散,以泄而生风,风生木;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,燥生金;中央阴阳交而生湿,湿生土。其相生也,所以相维;其相克也,所以相制,此之谓有伦。火为太阳,性炎上;水为太阴,性润下;木为少阳,性腾上,而无所止;金为少阴,性沉下而有所止。土无常性,视四时所乘,欲使相济得所,勿令太过不及。夫五行之性,各致其用。水者其性智,火者其性礼,木者其性仁,金者其性义。惟土主信,重厚宽博,无所不容。以之水则水附之而行;以之木则木托之而生。金不得土则无自出,火不得土,则无自归,必损实以为通,致虚以为明,故五行皆赖土也。推其形色,则水黑、火赤、木青、金白、土黄,此正色也。及其变易则不然,常以生旺,从正色。
当生旺,则正气全,可见正色。
死绝从母色。
“水者木之母,死绝则黑。木者火之母,死绝则青。火者土之母,死绝则赤。土者金之母,死绝则黄。” 夫五行死绝,则气归根,见母之色。凡人遇苦楚而呻吟母者,乃其义也。
成形冠带,从妻色。
“少壮之年” ,及衰老之际,仰妻之时也。
病败从鬼色。
病败之地,是“鬼旺之乡,受克则气归鬼。”
旺墓从子色:
旺为传墓为敛藏,故“色在于子。”
其数则水一、火二、木三、金四、土五,生旺加倍,死绝减半,以义推之,夫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,过与不及,皆为乖道。故高者抑之使平,下者举之使崇,或益其不及,或损其太过,所以贵在折衷,归于中道,使无有馀不足之累,即财官印食,贵人驿马之微意也。
行运亦如之,识其微意,则于命之说思过半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