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·徐乐吾 评注 · 第 115 章 / 135
五月壬水
第 115 / 共 135 章
五月丁旺壬弱,取庚为君,癸为臣,无庚不能蓄源,无癸不能伤丁。四五月壬水,一理同推,四月丙戊临官,故以壬辛为主,五月丁巳当旺,故以癸庚为主,总之财星秉令,以比劫分财为主要之用,印绶相生为辅佐之神,四月防戊合癸,故先壬,五月防丁合壬,故先癸,其理一也,不被化合,皆可参用。
庚癸两透,科甲有准,庚壬两透,有才略,有权位,有庚无癸常人。庚癸或庚壬并透,同一取贵,有庚无癸,有辅佐而缺主要之用,火旺金熔,庚不能自存,其理与四月相同。
或支成火局,全无金水,不作从财论,名财多身弱,富屋贫人,或木多有火无水,僧道之命。五月丁火秉令,壬水阳干,阳刚之性,不能从阴,乃财多身弱也,但此说不可拘泥,如壬午日元,丁火出干,化木从火,八法关键化象节云:壬生五月水无根,乃弃命从午中丁火,丁与壬合如夫妇,此伏象也,可见非不可从,但阳从阴为格非纯,不作上命论耳,木多泄弱壬水,又非从格,僧道之命。
总之辛金为用最清,庚金次之。总结上文,辛金为用最清,而上言取庚为君者,惧丁火伤辛也,总之庚辛壬癸互相参用,合化则伤用神,其理与四月同。
庚午,壬午,壬寅,癸卯。庚壬两透,财旺生官,尚书。丁酉,丙午,壬寅,甲辰。太守。按上两造皆是财旺生官用印,非财官格也。以上造化元钥。
辛未,甲午,壬辰,丙午。同治十年五月初三日午时。陈锦涛命,专用辛金,辰午夹巳,壬贵财禄同位,位至财政总长,总以壬癸不透,格局不全,财多身弱,不免为财所困,己卯年遭狙击殒命,寿六十九。
丁亥,丙午,壬寅,己酉。光绪十三年病闰四月十五日酉时。伍朝枢命,专用比印,年逢亥禄,上承父荫,时逢酉金,地位自高,寅午会局,财旺生官,位至外交部长。
戊戌,戊午,壬寅,庚子。光绪廿四年四月廿日子时。刘屯恩命,用在庚癸,寅午戌成局,两戊出干,财生煞旺,贵而就武,此造好处即在癸水藏子,不为戊土所合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