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水中龙 辑 · 第 30 章 / 78
人门四十四看法
第 30 / 共 78 章
人门四十四看法
一宫者,谓子丑宫(土),寅亥宫(木),卯戌宫(火),辰酉宫(金),已申宫(水),午官(日),未官 (月)。
此即天星也,又名星辰。
二宫者,谓角斗奎井度 ( 木 ) , 氐女胃柳度 ( 土 ) , 房虚昴星度 ( 日 ) , 心危毕张度 ( 月 ) , 尾室觜翼度 ( 火 ) , 箕壁参轸度 ( 水 ) , 亢牛娄鬼度 ( 金 ) 。
此即地煞也,又名地曜。
三宫星者,谓日月木火土金水气孛罗计,兼文魁名甲宫印,经纬羽马三元四元,催神爵星,十干化曜等星。
此为宫分相合,以布七曜。
四宫煞者,谓禄勋、岁驾、天乙、玉堂、斗柄、卦气、唐符、,并、剑锋,天雄、地雌、、的煞、七神四耗四符等煞。
此为度宿所属,以布七政。
五宫强宫者,谓、官禄、、妻妾、、、。又云(财帛次弱,与其命宫相违故耳。
居强宫者旺。
六宫弱宫者,谓、、、、。又云:迁移近强,与其命宫相向故也。
临弱宫者衰。
七宫体者.静也。又白:原守星盘,排下七政四余,原当身命,官福田财妻嗣及文魁、经纬、三元、四元等星。
元守者当主本年也。
八宫用者,动也。又曰:流行周天行度,主大小限,主流年十一曜太岁轮宫煞。
流行者,流动星展限度也。
九宫生者,相生也。谓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,如身命、官福、田财、妻嗣等星。须是他来生我者吉。
生者,谓生我之星,即之类。
十宫克者,相克也。谓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,如身命、官福、旧财、妻嗣等主。切忌他来克我者也。
克者,他克我也,如官鬼之例。
十一宫制者,乃相克也。谓金克木,得火制;火克呈:平会海金,得水制;水克火,得上制;上克水,得木制;水克十,得金制云云。
谓制伏其伤我之人。
十二化化者,乃相生也。谓金克木,得水化;水克火,得木化;木克土,得火化;火克金,得土化,土克水,得金化之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