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日主同类且同阴阳者 —— 甲见甲、乙见乙。十神中与日主关系最近的一位。
本站所收的八字古籍不为比肩单立一章。《渊海子平》《三命通会》《三命通会星命辑》的十神诸论里有「论正官」「论偏官」「论正财」「论偏财」「论印绶」「论食神」「论伤官」「论劫财」,独无「论比肩」。以下三栏只写查得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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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anji Editorial Edition · Chapter 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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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日主同类且同阴阳者 —— 甲见甲、乙见乙。十神中与日主关系最近的一位。
本站所收的八字古籍不为比肩单立一章。《渊海子平》《三命通会》《三命通会星命辑》的十神诸论里有「论正官」「论偏官」「论正财」「论偏财」「论印绶」「论食神」「论伤官」「论劫财」,独无「论比肩」。以下三栏只写查得到的。
与日主同类而阴阳相异者 —— 甲见乙、乙见甲。名字直指其用:劫夺日主之财。
《渊海子平》有「论劫财」专章 —— 这是比肩没有而劫财有的待遇。
| 比肩 | 劫财 | |
|---|---|---|
| 阴阳 | 同(甲见甲) | 异(甲见乙) |
| 古籍 | 无专章 | 《渊海子平》有专章 |
| 共同 | 皆分夺财,合称「比劫」 |
日主所生、顺数第三位,且阴阳相同 —— 甲食丙、乙食丁。是日主生出去的那一支力量,故亦名「盗气」。
「食神者,生我财神之谓也;如甲属木,丙属火,名盗气,故谓之‘食神’。何也?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财,故以此名之也。」
「我生彼」之谓 —— 甲见丁、乙见丙,日主所生而阴阳相异者。名字里的「伤」指它伤了官星:甲以辛为官,丁火乘旺克辛,使官不能为甲所用。
「伤官者,我生彼之谓,乃甲见丁、乙见丙之类,甲用辛为官,丁火乘旺,盗我之气,克制辛金,使不辅甲为贵,故名伤官。」
与食神只差阴阳:食神同性相生(甲食丙)不伤官,伤官异性相生(甲见丁)克官。
日主所克、且阴阳同性者 —— 甲见戊、乙见己。与正财最要紧的分别:它不是妻带来的财,是众人之财。
「何谓偏财?乃甲见戊、乙见己之例。非妻所带,乃众人之财也。」
日主所克、且阴阳相配者 —— 甲见己、乙见戊。「犹如正官之意」:正官是异性之克我,正财是异性之我克,同为「配偶」关系。
「何谓之正财?犹如正官之意;是阴见阳财,阳见阴财。大抵正财,吾妻之财也。」
又名偏官。日主所受的同性之克 —— 甲见庚、乙见辛。同性相克「不成配偶」故谓之偏;因隔七位而相战,故谓之七杀。
「偏官者,乃甲见庚、乙见辛之例,犹二男不同处,二女不同居,不成配偶,故谓之偏官。以其隔七位而相克战,故谓之七煞。」
「夫偏官者,盖甲木见庚金之类;阳见阳,阴见阴,乃谓之偏官,不成配偶,犹如经言:‘二女不能同居,二男不可并处’是也。」
偏官与七杀是一物二名,分野在有没有制:
「譬小人多凶暴,无忌惮,若无礼法控制之,不惩不戒,必伤其主,故有制谓之偏官,无制谓之七煞。」
日主所受的异性之克 —— 阳日干见阴、阴日干见阳,阴阳配合,故称「正」。甲见辛即是:辛金克甲木,且一阴一阳,相制而有用。
「正官者,乃甲见辛、乙见庚之例。阴阳配合,相制有用,成其道也。故正官为六格之首,止许一位,多则不宜。」
「且如甲用辛为官,生于八月中气之后,金旺在酉,故谓之正官」
与偏官(七杀)只差阴阳:同性相克为偏,古人拿「二女不能同居」作比。
「夫偏官者,盖甲木见庚金之类;阳见阳,阴见阴,乃谓之偏官,不成配偶,犹如经言:‘二女不能同居,二男不可并处’是也。」
生我者之中阴阳同性者 —— 阳见阳、阴见阴。又名枭神、倒食。
「夫印绶者,生我之谓也,亦名生气。以阳见阴,以阴见阳,谓之正印;阳见阳,阴见阴,谓之偏印。喜官星生印,忌财旺破印。」
生我者为印,其中阴阳相配者即正印 —— 阳见阴、阴见阳。印绶亦名「生气」,是「我气之源」,又为父母之象。
「夫印绶者,生我之谓也,亦名生气。以阳见阴,以阴见阳,谓之正印;阳见阳,阴见阴,谓之偏印。喜官星生印,忌财旺破印。」
「印绶者,乃五行生我之名。如甲乙在亥子月,丙丁在寅卯月之类,乃我气之源,为生气,为父母,能护我官星,使无伤克,譬人生得物相助相养,受现成之福,岂不为妙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