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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机

清·陈梦雷 蒋廷锡 等辑 · 第 251 章 / 548

《阴藉阳生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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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51 / 共 548 章

五阴日,逢阳长生,不可以阳生阴死论。乙见午为炭柴之木,无亥不能生,如甲申庚午乙亥丙子得亥生丁酉,石精之火,无寅不能复明,如戊子甲寅、丁酉、甲辰得寅生己卯,粪壤之土,无申不能生物,如辛亥庚子、己卯、壬申得申生,辛见子,为流沙之金,无己不能生。如己巳辛未、辛亥、戊子得己生癸卯,脂膏之水,无申则为凝结,如壬寅戊申、癸卯、癸巳得申生。《独步》云:

“寅申巳亥四生之局”,此古人所以只论四长生也,若命入格,更年通月气者大贵,大忌官杀混杂贫苦。诗曰:“五阴日诞喜阳生,若是年支福最亨,月气得通须大贵,惟嫌官杀主孤贫。”

以上为古籍原文照录,未作翻译、摘要或润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