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·陈梦雷 蒋廷锡 等辑 · Chapter 5 / 7
中篇〈专论根本〉(三)
Chapter 5 of 7
木炁当春生,名曰“主强奴弱。” 馀月遇之,名曰“奴强主弱。” 若不夭折,必主身伤,不免体如刀削。土逢旺月,其人必主丰厚。馀月虽吉,未至重肥。忽遇木炁,有老无终。
火罗者,春夏生旺之时,行酷毒之月,如逢重叠,必主兴灾,若见独行,不能为害。计孛奴星,秋冬最忌,若逢逆度,又忌交逢,必定伤残,值之必遭官刑。《经》云:“常闻火星与罗计孛重叠到限不可远行,不遭溺水,必遭毒药。”
“荧” ,火也。辰,水也。此两句乃是我生他也,名为晚气受伤,必无发达。
五星伏逆,和睦亦能获福。四馀无党,相顺必定加祥。
坐度得经,十有九富。安躔怕鬼,百无一成。
五星,金木水火土也。最忌迟留伏逆,倘若落在陷弱伏逆之宫,得其经,得其令,而相和顺,亦能进作。《经》曰:“五星须要比和,以得时而为贵。” 四馀罗计炁孛也,四馀星亦无党类,入坐乐旺庙之乡,或坐喜位管发成有日。《经》云:“四馀不宜充实,宜独行以为佳。” 又云:“单罗独计皆为福,只孛孤荧最有情。” 得经者,如木入垣局,春令归垣入度,决主富贵。鬼者,客星也,如木本以金为鬼是也,如逢金伤木,百无一成也。
海角伤身,夜盖渔翁之网;天涯克命,朝随肥马之尘。
海角天涯,乃辰戌天罗地网,名曰“恶弱之位” ,天乙不临之地,身命遇之,主为下辈也。
《孛》计同行,为人好逞。金罗背去,气性多虚。女人带此必惊风,男子逢之为浪荡。若遇刑囚与暗耗,定教凶夭并孤贫。无情者宾来压主,不义者主去欺宾。
孛计金罗乃是凶恶贱星也。若遇福禄权贵喜星助者,必主成立。忽遇刑囚暗耗凶恶之曜相会者,男主凶暴,好中差削而破荡。女人带此者,必主产伤血光之难。
文若会“兵,断作才能之相;主如逢煞,决为降谪之官。”
文,文星也。兵煞乃大煞星也。主,命主也。文官吉星显于大煞之中,管可作才干有能之职,主逢煞位,若无吉助必谪官也。
福地安身,管主一生闲。到老财飞入局,尽教百事不求人。计孛穿身童岁死,长庚伴月少驰名。
计孛本是凶星,最忌穿夹身命,或加隅于三日之宫,切与众煞凶曜相攻,如此决无长久。长庚,金星也,《经》云:“长庚伴月,须论到败之时。” 亥独与燕,俱是云汉之位。
文能求贵,仲尼壮岁合封侯;武解成名,李广当年宜佩印。
《经》云:“仲尼不作相,文旺身衰;李广不封侯,官高禄薄。” 即此一理也。
主入天中,业如垂露;财亲耗难,富若浮云。
主命主也,天中空亡位也。财,财帛主也,耗难凶星也,若身命财主遇之,皆主无成。
鼠眼回头逾墙接妇,凤眸顺视渡水从夫。见红鸾能惹王孙之肠断,逢喜神暗牵公子之魂消。
此节论女人
鼠眼凤眸并见前注。“红鸾” ,天喜星也,以子加卯、丑加寅、亥加辰、戌加巳、午加酉、未加申为例。对宫是天喜星也,喜神乃喜神星也,以甲罗乙计,丙炁丁水,戊月己土庚金辛木壬孛癸火是也。若人身命。
或带或逢,或生桃花,沐浴咸池,凤眸鼠眼,又兼金水孛罗者,皆主陷乱,若更会红鸾喜神者,主是铃唇剑舌,婵娟刃煞,尽世人不知也。
娶得便离,东西共战。嫁而反背,对面相刑?
对面东西,乃《命盘》卯酉妻妾宫位是也。若遇凶星反背,必主相离别也。
妻变仇凶,六七年中亦别;子为恶业,二三岁上偏伤?
“夫妻” 主金是也。子男女火是也。仇凶忌孽,乃相刑克也。如遇此凶星,纵生数亦主凶危。
五位逢生,儿孙满眼。七宫无煞,琴瑟和鸣。
此二句自分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