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·沈孝瞻 撰,徐乐吾 评注 · Chapter 36 / 59
二十五、论行运
Chapter 36 of 59
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。看命以四柱干支,配之喜忌,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,配八字之喜忌。故运中每运行一字,即必以此一字,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,为喜为忌,吉凶判然矣。
富贵定于命,穷通系乎运,命如植物之种子,而运则开落之时节也。虽有佳命而不逢时,则英雄无用武地,反之,八字平常而运能补其缺,亦可乘时崛起。此所以有“命好不如运好”之说也。看命取用之法,不外乎、去病、、、助旺诸法(详论节)。取运配合,不过助我喜用,补其不足,成败变化,大致相同,原文甚明不赘。特运以方为重,如寅卯辰东方,巳午未南方,申酉戌西方,亥子丑北方是也。如,,干支相同,无论矣。、、、,木火同气,、、、,金水同气,为喜为忌,大致相同。如,火不通根,,金不通根,则干之力微,而方之力重。干为喜则为福不足,为忌则为祸亦不足。故看运须十年并论,不能以一字之喜忌,断章取义也。
何为喜?命中所喜之神,我得而助之者是也。如官用印以制伤,而运助印;财生官而身轻,而运助身;印带财以为忌,而运;食带煞以成格,身轻而运逢印,煞重而运助食;佩印,而运行官煞;用官,而运助财乡;月劫用财,而运行伤食。如此之类,皆美运也。
命中或用神,行运助之,即为吉运。官格见伤,忌也,用印制伤,可以去病。行运助印者,如以木为印,而行东方甲乙是也。如印露伤藏,官煞运亦美。伤露印藏,忌见官煞,而财运破印,则大忌矣。
身弱用印,带财为忌,运行劫财,则去其病。身强印旺,喜财损印,则以财乡为美,而忌劫财矣。
带煞,身弱则克泄交加,运逢印绶,制伤化煞滋身,三得其美,若身强煞旺,以食制煞为用,则喜行食伤运矣。
伤官佩印者,月令伤官,持印,印露通根,运行官煞,生起印绶为美,若印藏伤露,则官煞忌见矣。
更有伤官太旺,运喜财乡,泄伤之气,四柱虽佩印而不为用,则不能以官煞为美也。
阳刃用官煞,而原局刃旺,则喜行财乡,生起官煞,若刃轻而官煞重,则宜助其刃。月劫用财,则惟有食伤为美,若行财运,要四柱原有食伤方可,即通关之意也。此其大概,更于八格取运详之。
何谓忌?命中所忌,我逆而施之者是也。如无印,而运行伤;财不透食,而运行煞;印绶用官,而运合官;食神带煞,而运行财;七煞食制,而运逢枭;伤官佩印,而运行财;阳刃用煞,而运逢食;用官,而运逢伤。如此之类,皆败运也。
命中用神或喜神,宜其生旺者,而行运抑之,即逆运也。如正官为用,以财生官为喜,而运行食伤,若原局有印,尚可回克食伤以护官星,无印则用神被伤矣。
财不透食者,柱有食神而不透支也。运行七煞,若透食伤,尚可回克以护财,不透则食生财而不制煞,煞泄财之气以攻身。
印绶用官者,月令印绶而透官星,以官生印也。运合官者,如甲生子月,透辛为用,而运行;丙生卯月,透癸为用,而运行。合去官星,为破格也。
食神带煞,谓月令食神而干带煞也。运行财地,则财化食以生煞。七煞食制者,月令七煞,取食制煞为用也。运行枭地,则枭夺食以护煞,同为破格矣。
月令伤官,身强用财,身弱佩印。用财而行劫财之乡,佩印而行财破印之地,是为破用。
阳刃用煞,建禄用官,同以日元太旺,取官煞裁制禄刃为用,运逢食伤,去其官煞,则禄刃太旺而伤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