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·陈梦雷 蒋廷锡 等辑 · 第 1 章 / 4
总论〈琴堂之法独取空亡为最〉(一)
第 1 / 共 4 章
此二句乃一章之纲领也。凡人富贵贫贱寿夭贤愚,俱是五行排定,盖干系在于身命二主星也,命即命主,身即身主也。
身命二星,须要逢生,曜坐实地,占高强之地,则富贵两全。曰逢生者,如子丑宫坐实者,乃主填实于四柱支辰是也;曰高强者,乃命宫财帛田宅、男女妻妾官禄福德七宫是也。《五星论》曰:“若论五星无多诀,先从命主无多说,世人只论当生是,死法原来不知活,内外两台君且听,命主入身身入命,互垣须是福来随” ,管取一生常吉庆。
“身主星与命主星会逢官禄” ,主星者及天元禄主者当为金紫之贵也。登驾者,言近天子之驾而近君也。主其贵非常。
身命临财万顷田,官禄喜居垣。
身命二星同入财帛者巨富,官禄互居垣者大贵。合格纵逢煞星亦富贵,乃须看虚实以定其轻重。如子宫安命见木,寅宫命见金,卯宫命见水,辰宫命见火,虽是杀星,俱作财福入命,或身命主值之,则为身命遇财福,是用煞为权,主平生仗义假公,贪名好利,以致富贵也,第过则不吉矣。
福星守福为真福,官曜居官作显官,若是命身无驳杂,定知享福弗艰难。
言身命逢福,守福为真,福遇官而居显官,皆要命宫无杂可也。
身命逢生曜,谓之得助,最喜坐实地,却嫌虚脱,即空亡也。若遇难星,则又喜值空虚也。且如卯戌宫安命,火罗木气月同躔子午之宫,是得助也。若是甲寅旬中生人,乃子丑为空亡,则是虚脱,反为破耗之命。如火罗与水孛同守子丑,则谓之会煞,逢空反发福,或值流年,身空同此断。
此申上文之意,言身命二空,遇煞逢空,则平生发财福,若坐实,则有刑凶。如寅卯安命,木气为主,与金火同躔卯辰二宫及八字中又有卯辰二字填之,则是生实,不逢空,则祸必矣。馀仿此。
身命日月要入垣,失宫福不全。
四主俱要入垣,则能为福。若失度落陷,虚弱反背纵吉,亦欠全也。入垣者,即“土在子,丑木在寅,亥火在卯,戌金在辰,酉水在申,巳日居午,月居未” 是也。凡看星辰,以日月清净为第一。盖天地之日月,如人之两目,精神所聚,须要明朗。若与煞难同行,不失明,则早丧父母。次看身命宫,逢恩官财福,则富贵,反此贫夭矣。
“五星以太阴为身主” ,盖太阴为母象,凡人之血肉筋骸,则母之所遗,故以月为身也。实较重轻体用,自觉身为最紧,故斯表而出之,以身为先,以命为次也。且天之所赋为性,人受为命,岂可差殊而观,要与命同其好恶。然又须恩星并福曜相扶持而拱夹身命,方为至妙也。
大抵身命二星,吉凶祸福须相等,而无偏胜之理,然膺爵禄享荣华则在于身,故财帛官禄虽好,身星落陷,则亦无如之何矣,而亦无长久之福寿也。
凡田宅财帛官禄及身主,当与命元同论休戚,此又以命元为重,身元为轻也。大概为承富贵者身也,致富贵者命也,故取用侔矣。如子丑宫命喜火罗忌木气,馀以类此。盖生命之主星,亦主田财官禄,身主克命之星,亦克田财等星,此即五行颠倒之法,是人家之理,譬如人马,但亲爱主家之人,则兄弟子孙奴仆见之,亦相亲爱,其憎恶之;主家之人,亦憎恶之。
戌属鲁分镇即土星,戌宫安命,以土为官福,主水为难星,若同度共宫,则反受克被伤,此亦上章之意。
身命辰酉都属金,最怕火罗侵,土生金水亦生气因金亦同类,火畏财帛喜土生,但依身命行。
此盖身命辰酉二宫也。如二宫安命,其官福皆喜土计,男女财帛并畏火罗,以能克命主之故也,辰酉属金,以身命为主。
此论“子丑宫命例同土,但命主喜者,身主、限主亦喜之,命所忌者,身主限主亦忌之。” 妙术浅见难识,盖物随化类以通神,知妙者孰能如之。
秦晋楚宫关土计,真是太阴忌。
秦未也,晋申也,楚巳也,此三宫安命,以月水孛为命主,并用土计为难星,太阴又为三宫之身主,又以为忌。关者,难星也。
周邑,午宫也,若午宫安命,以太阳为主,太阳象君,诸星不敢犯之,惟木炁能掩其光,故为凶也。《醉醒》云:“只怕成林木作殃。”
七强五弱十二宫,俱忌难星逢。
“凡诸各位,并不喜逢难星,虽为祸有轻重,而妨害无亲疏。如卯戌二宫,以水孛为难,若水孛在命宫” ,则平生晦滞或多疾。如财帛见之,则不住财或悭吝。兄弟宫见之,则寡兄弟,少朋友。田宅宫见之,则破祖业,克父母。男女宫见之,则男女有害。奴仆宫见之,则小人不足,因福而致祸也。夫妻宫见之,则妻妾丑貌有克。《疾厄》宫见之,则官刑疾病,中年暴卒。《福德》宫见之,则贫贱劳苦。《相貌》宫见之,则无貌破相。已上各宫所遇虚实,仔细参详,祸福无不验矣,学者不可不察。
年月日时为贵地,祸福皆非细。
日月五星守照四柱,则福不可量,凶则祸不可测,故曰“非细。” 逢身官禄田财福德恩曜有用之星,则为人仁厚忠信,富贵有寿,值八煞,奴仆闲极。无用之星,则为人凶恶贫贱,丑陋夭折。大凡天地有星,斯为我用,他处有星,弗为我有。更胎宫有吉星,为生成富贵,有恶曜,则出于贫贱轻薄,或生背父母,或母不明。
四柱支辰有吉星,或凶惟居之胜。居于四正强宫,为祸福则如影响。
七政四馀分喜怒,逐一细详过。
“七政” 者,日月五星也。四馀气孛罗,计其喜怒好恶,逐一细详。盖火罗性最速,遇之即发,亦易退。水孛性最迟,过了方发,亦难退。木气土计性颇迟,却耐久。惟金星日月,自始至终,火头孛尾,最为利害。
《胎宫》如正月生人巳上是若逢恩星守之,非乔木故家之裔乎。盖四馀值之则祸生,庶出轻贱。
胎宫带杀克日月,未产先流血。
如十一月生人,则卯为胎元,或辰酉午三宫,复以火为煞,若火与日同躔在母腹中,便主伤父,与身同躔,则母必不免于产难也。若火与命元同宫,则百日周岁有关难脱。能过此亦大幸也。
如子年生人,则子为岁驾,亥为蓦越,若七月生亥,又为胎宫,虽不见煞,临产亦主虚惊,如见煞,祸莫量。
马前冲蓦诸神煞,直难祸尤烈。
如子年生,则子为驾,丑为天空,亥为蓦越,午为冲,此四宫之祸福最紧,诸煞临之,为害莫当,更逢直难之星,凶祸尤甚,大小二限遇之,必主恶亡。其或禄马官福及有用星入此四宫者,则为祸亦不少。直难即直头星也。
岁驾上最喜日月居之,不论有用无用,皆能为福。盖太阳象君父,太阴象后母,岁驾乃至尊之位,盖君后父母居之,岂不为子女之福乎?故克合之者,无不聪明。其馀星辰各有善恶,如恩福财官所居则能为福,煞难所临则必为凶祸矣。
月支一字看身,逢行限看西东。
月建支上,最喜太阴居之,不问强弱皆吉。盖太阴为身星即月也。以月居月生,非得所而从其类乎?其为我福,不待言而可知矣。故不须看限道之所宜,在望前则喜向东南,在望后则喜向西北。凡行大小二限,皆从交生后始过宫推断也。
命守垣城福伴恩,壮岁秉威权。
垣城即日月支也。若得宫主命主居之,及恩星在福德之宫,则主二十五年以后,为秉威操权之人。
也
恩临帝座身守福,晚限承天禄。
帝座即时支也,若值恩星临之,更值身正守福德者,生五十年后承爵禄。初限若吉,当别议迟速。
籍乃帝籍,亦时支也。若官福二星遇有用之星,相生相助而同守之者,必主富贵,或与杀难共登籍,侵犯者必有刑伤矣。必须验其身主,或强或弱,以定其祸福可也。
恩星坐驾少年荣,时逢末主兴。
“恩” 即命母,“驾” 乃年之支辰,如生于子年,卯宫安命,木星飞入子宫是也,若此主少年富贵,时逢之晚景光华,若居日月中年显达,依此推之,万无一失。
忌即难星,例依上推,然彼吉而此凶。如守驾,则初年艰辛,守日月中年破败,守末主孤贫,若杀星居日,尤为不喜。《诗》曰:“三生值杀休逢日,四正临刑怕见刑,吉曜不来相救助,一生劳苦不成人。”
禄马贵人所居,更为太岁拱夹,或垣城有所关系者,虽在弱宫亦贵,且禄宫谓之“崇勋” ,最喜身命宫关福德以守之,及日月殿驾拱夹,则膺爵禄而坐享荣华矣。
纷纷格局且休言,最紧是流年。一纪循环遍,原守岁相参。
原守当生星也
大抵诸格之吉凶,无如流年祸福最紧。盖流年太岁,一年过一宫,十二年则循遍十二宫,原守即当生星也,岁即流年星也。凡看命,当看当生所守星,复审流年所遇之曜,互相参究。何者为福,如恩星财福之类。何者为祸,如难星奴仆之类,则灾喜之验庶征矣。此星家之切论,看者尤宜探索。
更将日月加临视,祸福如符契。
不惟一岁之祸福可验,而一日之吉凶亦可见矣。日即值日之宿,月即流年太岁也。“太阴为身,行度甚速,故日月之灾福系焉。且如命坐己未申三宫,以月为主,喜金水月木,畏火罗土,计看流月值何宿,遇亢牛娄鬼乃生命之宿,则迁官进爵,近贵得财;遇角斗奎井乃克难之星,则散祸消灾,脱厄解难;遇箕壁参轸乃本行之星” ,则室家和好事业平安。遇心危毕张乃本行之宿,则朋友康宁,内外亲睦。遇氐女胃柳则口舌耗散灾迍。若二限陷弱,身命主星逢刑遇杀,必有不测之祸,重病死伤。遇尾室觜翼乃生难之宿,则颠倒灾死血光。若二限空虚,身命主遭恶值难,党起凶威,必有异横。乃看诸星性情,以定灾福之急缓者矣。其馀依此而推。
流年,太岁也。九位乃迁移宫也。回禄,火灾也。若太岁行于迁移,遇火罗二星,必主家遭火灾,否则扑祸。如庚申年辰宫命,又火罗二曜同会申上者,即此是也。
盖命强主弱,守成之命也;限主高,命主低,创业之命也。故行限须要限主逢生坐实,则能发达,否则寻常人耳。如子宫命行寅限,如与水同宫,则木逢生,此宫限主有生意,骤然发福,岂浅浅者哉。
若逢后限不如前,只恐半周天。
假如子限平常,丑限尢甚,行《丑限》一半便不能出。以其不能出,知其不能行尽此限,故曰“半周天” 也。大凡限主虚弱,或逢煞难,及体用受克,此曰“平常。”
限即大限,岁即太岁,虚者空亡不问当生流年,实则以吉言,虚则以凶论。若限遇二恩有用之星值空,则喜流年,以实之论也。克我之曜坐实,却喜流年以空之,故曰“虚实一般。” 假如甲辰旬生人,寅上坐命木为主星飞在甲寅,虽是空亡,若得流年太岁申字填实,则施为称意,或子辰年月三方限起亦福,用星跳出当年申限,主应难发。限宫又值十年虚,魂魄出幽都。幽都,地名,言阴暗,鬼神所居。
盲音望目不明也
用星,即限主星也。如甲子旬生酉宫,坐命行丑,限主星在戌,此限主落空,更值甲寅太岁,则限空又空,再值流旬星复空,则全无拘束,如朽索之驭六马,幼逢则夭壮,老逢之必盲聋也。
初年至老限俱空,壮健福不亏。
自初至终,所历限宫,值空亡陷弱,若命元限,主居壮健之地,衣禄则不亏。
限星无主既脱落当生空亡之中,而行限又遇流年空亡如此,不可例作凶断,然其中亦有吉道存焉,所谓空尽最为奇。
《空亡》一诀少人知,阴阳分两推。阳宫灾祸应阳年,阴空减半元。
《琴堂》之论,专以空亡为要。且空亡有两推,有阴有阳,有全有半。如甲子属阳年,戌亥为空,则戌是阳为全空,亥是阴为半空,丑为阴年,则亥为全空,戌为半空,馀皆仿此。如阳年为阳宫,其吉凶祸重,阴宫亦轻。流年空亡之法,亦同此而推之也。
真即实地,假即空亡也。轻为半空,重为全空,多则重,谓连空二三位,寡则轻,为减半及有真也。假如甲戌生人,有用星辰在申为全空,乃得八字中日月时有申字填起,若是酉宫则为半空,乃空不尽为轻寡也。又如甲申生人,有用星辰在午宫为正空,更值戊子月及庚寅日,此三宫皆值甲申旬中一连三位俱空,为重而且多也。
昼日夜月难一例,金鸣火终昧。
“日月无云则明” ,故“昼生” 喜日空,夜生喜月空。又金空则鸣,火空则发。且金始终吉,火有时熄,始终凶也。
假如甲子生人,戌宫坐命,遇寅年便从命宫子逆数至申,却值寅,则是小限。如五月生,即申宫起,正月逆行至辰,为五月,则是月限也。凡一年之休咎,则在小限一宫之内。若十二月之吉凶,则又散居于十二宫焉。如小限在申,值恩星、官福、田财吉宿临之,是年必然发福。若杀难凶星值其年必然灾祸,月限亦然。如正月看申宫,二月即看未宫,三午四巳,依宫逐月数周十二宫也。大抵比小限及月限值财帛,遇生吉星则发财,见克凶星则破财。至兄弟则因人荐举,值凶则兄弟朋友乖争。在田宅见吉则宅舍有喜,增进田业。遇凶则门户多事,家资破耗。在男女见吉则生贵子或子女有喜,遇凶则子女有凶灾,或损人丁。妻妾见之,吉则妻有喜,值,凶则妻妾有灾祸。馀依例而推之。
逢生遇煞,逢凶吉类,应年月日。
生星为福,煞星为祸,各以类应。如木星则应亥卯未寅年月日时,金星应巳酉丑申年月日时,水星应申子辰年月日时,火星应寅午戌,土星应辰戌丑未。其为福之星,若贵人则于所应之期,荣膺趋擢,否则招进财喜。若遇为祸之星,仕进则降黜,庶民则破家退财,病者殒命,囚者遭刑。此法克应最灵,精之则无不准矣。
月为兄弟日为妻,子息在于时,年为身驾,依此取父母,胎元记主星,各看居何地,虚实从其类。
此不以十二宫主为例,但取四柱支辰而论之。如庚申年,即以水为本身岁驾,便看水星在何宫,“戊寅月则木为兄弟,即观木在何宫。丁卯日火为夫妻,审火在何宫,丙午时太阳为子息,看所守何宫,己巳为胎元,则取为父母” ,审水星何在,其名星逢生坐实,及遇杀星逢空则吉,或逢克坐实,及遇吉逢空则凶。又以月管初主二十五年,日管中二十五年,时管末二十五年。必须推究本属虚实,及会聚是何星辰宿度。若吉星同行,则以吉论。若凶星同行,则凶可知。此与五星不同。
身命二星如相克,元机不可测,初末平分一百年,生杀细推研。
凡星研主星,宜相生,宜比和,不宜克战,如相生则一世机之有大动用亨通,如克战则平生处置乖违,施为蹭蹬,其机深奥,岂浅见所能知。大扺人生百岁,则以命主管初五十年,身主管末五十年,其间生煞制化之理,又宜参详。假如命立子以土为主,喜火罗,忌木气,此五十年元守行限,逢木气则凶,遇火罗则吉,五十年后属身主所管,如身在寅,则以木为主,喜水孛,忌金星。流年逢水孛则福,见金星则灾。馀仿此而推。
《身命》者,根本也,《官福马元》枝叶也。大凡根盛则枝叶自茂,苟根本微弱,枝叶虽茂亦不久也。如身命主星无力,《官福马元虽有用强健,不过暂时之富贵》,焉能臻长久之福哉。
立命不定,或多移身命主两岐马入迁移,更祖姓,身命人无定。
身命如居两岐夹界之中,如氐尾牛斗之类者,主为人心性不定,今日计于东,明日复于西。若驿马入迁移之位,及迁移遇身命之主,或身命被驿马迁移照破,必主平生作事,进退非出祖而过房,必移根换叶,不然萍梗之人,他乡之客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