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·陈梦雷 蒋廷锡 等辑 · Chapter 526 / 548
明通赋(三)
Chapter 526 of 548
引合关煞,如丙火既弱,又见辛未,丙辛既合丙,就辛官未位,乃丙犯阳关,再被壬来克即亡,或是辛亥煞地,尢紧犯之,横罹其咎,如丙戌、丁酉、辛酉、乙未、壬申年死是也。中下灭绝,如壬戌日为坐财,又坐煞,日支能有之,是则寿。若行壬辰运,壬癸水聚于辰,克破戊中火土,别无可救,即夭,此名“倒冲。” 命元土旺则水旺,土身自崩坏,何暇救之?水旺则火灭,故云“中下绝灭。” 中下者,即《地元人元》中下之分也,馀仿此推。
伤官见官,祸患百端;逐马逢马,劳苦千般。
此独犯所忌,故不吉。伤官见官,惟有财星可以解伤之毒,劝官之怒,转祸为祥;逐马逢马,惟有官煞可以制刃之劫,虽劳亦得其财,若比肩多,他强我弱,虽减耗亦得其财,不得均平,止三四分之一矣。
财逢羊刃以多伤,印见妻财而不破。
此亦同上文之义。凡命最忌羊刃,财格被破,印格被夺,官格冲怒,只喜七煞制之,阴刃力微无妨。印见妻财,是贪财坏印之说也。岁运又见主破财伤妻,或因妻致讼。若原无财星,或财星力微,岁运见之稍轻。惟官煞进生解劝,反得举荐成名。
食神遇枭,无财则夭,身弱有财,重逢正印亦凶。制煞逢印,有冲则诛,命强无官,单遇七煞尢胜。
《喜忌篇》云:“柱中七煞全逢,身弱极贫无地” ,是此义。
三刑对冲横祸生,羊刃对合非殃至。沐浴从生无家客,休囚见煞不埋人。
沐浴休囚,皆身衰也,从生则泛,见煞则伤。
“月下劫财”,主无财喜煞,无印而有获。
煞能制刃,印能化煞,化则不能制刃,故喜煞而去印。
暗中破印亲坏印,喜官无食以加封。
财能破印,官能生印,有食则坏官生财,印愈受伤,故喜官而去食。
官煞混杂贱患兮,兄弟太多分散兮,喜印无制能文,喜制无印能武,制印俱有,碌碌难成。
印能化煞,食能制煞,有化莫制,有制莫化,制化太多,则煞无气,反不为吉。羊刃全赖煞制,或化作印绶,如戊日午月之类是。制化止用其一,皆能有成。
禄马背。逐饥寒兮,财印相破括囊兮,喜官带煞为权,爱煞带官为贵,官煞单见,琐琐不遂。
禄马背逐,财印相破,须官煞叠见,方能制比劫而。
《生财》:生印绶而化财,单见则力薄弱,岂能遂意。
《枭印》相杂,宠辱兮财马太多,盗气兮喜身旺而为福,忌运弱以生灾。
偏正二印相杂,偏正二财俱有,若身弱不能双成其生,并受其财,中间要分偏正强弱,若偏印偏财强,身旺运强,骤然发福,正印正财亦然。
官禄克破夭死兮,库墓冲散无餐兮,忌重破而无依,喜比肩而可救。
官官星禄正禄,如甲见辛寅,又见庚申,及巳与午之类,岁运再见即夭,若身旺有比肩,亦可作旺论。又如甲以丑为官库,要得未字冲开,用未不可见二丑,有丑不可见二未,又忌丁丑、丁未,丁伤辛官之类。见癸未癸丑,癸水能制丁火,己丑己未,己土能生辛官,己为甲财,癸为甲印,丙为甲食,支干生旺无破者,富贵稍见冲克,则减分数,冲克太甚,反为贫窘。以上杂举财官印绶、食神伤官、官煞,羊刃比肩、枭神相忌相须、相制、相合,交互言之,看所用之神何如,日干强弱如何。《经》云:“日主最宜健旺,用神不可损伤。” 斯言简而尽也。
劫财羊刃,切忌时逢,岁运并临,灾殃立至。
岁冲运则崩,运克岁则晦。
此下专论岁运。岁者天之所盖,运者地之所载,岁运不可两相冲激,重则崩,轻则晦。命中最要相和,则天地亨泰,福禄自臻。太岁冲运其祸重,运克太岁则祸轻。考《渊源渊海》诸说,俱以运克岁为重,岁克运为轻,即日犯岁君之义也。验余命行丁巳运,遇癸亥流年,癸伤,丁亥冲巳,是岁冲运也。其年罢官丧母,受祸最惨,可以例推矣。
“阴气终而阳气断”,未死堪嗟;“阳数极而阴命追”,不殂何待。
甲见辰,丙见未,戊见丑,庚见戌,壬见丑,为阳气极;乙见戌,丁见丑,巳癸见未,辛见辰,为阴数终,岁运见之尢凶。又云:“乙辰丁未,己丑辛戌,亦是阴符来追,阳数先断,若止当生四柱无害,最怕生既犯岁运,又见立死。” 又云:“阴干遇阳极为阴,遇阳关;阳干遇阴终为阳,遇阴关,身弱只力皆夭,身旺得比肩党助,则无害。”
五行有救,当忧不忧;四时逢空,闻喜不喜。
言人命遇岁运之凶,以上冲克气终数极之类。如五行有救,则当忧不忧。四时逢空是流年,太岁遇吉神却值空亡,则闻喜不喜。或曰:甲忧庚,得乙可救。春无土,不怕土为凶,不喜土为福之类。《经》云:“庚辛来伤,甲乙丙丁,先见无危。” 又云:“春无土,夏无金,秋无木,冬无火” 是也。
是以阴阳罕测,不可一途而推,贵贱难分,要执两端而断。略窥古圣之遗文,约以今贤之研详,若遵此法参悟鉴命庶无差忒。
此总结上文诸格之义。“以上指出诸格” ,俱论前卷诸格下,故不详注。《喜忌篇》《继善篇》是就此赋变化而出。今人但知有此二篇,而不知有此赋,故录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