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·陈梦雷 蒋廷锡 等辑 · Chapter 525 / 548
明通赋(二)
Chapter 525 of 548
“不等” 降下论之身弱难寿。
印绶逢煞则发,逢合则晦,逢财则灾,破合去财亦发。
此总论印绶喜忌逢煞,谓之印赖煞生,功名显达。若遇偏财合去,正财克去,皆主灾晦。柱中日于健旺,或有比肩破合去财,则印煞可以双收,亦主发达,但不清也。《诗》云:“忽逢甲己加金局,丙火寻常便可嗟,运行旺火生身地,功名何处不光华” 是也。
《建禄》:遇官则贵,遇财则富,遇印则秀,败财破印,不吉。
建禄则身旺,故用官用印用财皆吉,有败财。阳刃比肩则身太旺,皆足以劫我之财,分我之官,夺我之印。建禄尤喜印与财,故见败财,破印则偏枯不成造化,财印俱见混杂,不富不秀,无成之命也。
官煞两停,喜者存之,憎者弃之。武能去正留偏,化官为煞。文能去偏留正,化煞为官。运逢身旺必加封。财印交差,欲其进也,忌其退也。贵能见义忘利,取印舍财。富则见利忘义,取财舍印,岁遇命强而进爵。
官煞,不可并用财印,难以交留,故喜憎存弃,或去煞留官,或去官留煞,欲忌进退,或取印舍财,或取财舍印,各从其有力而重者用之。文武富贵,亦推言其类,未必尽然。四格皆以身旺命强为主,岁运生扶为妙。《通融》论之,身与财旺力停,得官煞来,亦可化财助印,为福益厚。身弱无官煞来化,不惟不胜官煞,而财印交差,身制不护,无可为倚,必定贫贱。
十干背禄,喜见财丰,败逢比肩逐马,官煞俱有,犹如去煞留官,印助身强,必定收功拜职。
此言伤官格也。《喜忌篇》云:“十干背禄,岁时喜见财星,运至比肩,号曰背禄逐马” 是也。
《五行食神》许乘马盛,祸生正印;枭神官煞,一来误致反贤败德;枭神印旺,立见破败伤身。
此言“食神格” 也。此因上文背禄逐马,穷极将官煞而转为福,故此章言因财致富,被官煞助印为祸而反大坏,互文见义,不可不详察之。盖食神喜财怕枭,官煞生印,则枭愈旺伤,喜见印,食怕见印,故并言之。
戊日午月,勿作刃看,时岁火多,转为印绶。
此阳刃与印同宫,火多则印旺,故能转弱从强。然刃助身强,又得印助,则文理高致,可以隐恶而扬善。若有“己” 字透出,仍以刃断,印刃俱有,其人不免性毒,有好运来,成功运退刃来,或被财冲起亦凶,喜正官制之为妙。如癸亥戊午戊午戊午,此命正合此论。
丙日丑时,非为背禄,支干金旺,反作“赀财。”
“时当时” 指月令也。丙日生逢丑月,丑中己土伤官背禄,主贫,得干支庚辛,金气旺盛,土能生金,却为财断。须丙日健,或寅午戌火局亦旺,可任其财。时支是丑,支中巳酉合庚辛,透出丙火生旺者,亦合此格。如丙日本身自旺,单见丑月,无庚辛透露,及巳酉丑局,真背禄也。
官坐刃头终被刑,贵压三刑须执政。
如甲日见辛卯月及辛卯时,官不得令,反被卯中丁火伤克,岁运又见定然遭刑。若官煞制伏得宜,虽以贵论,遇刃年终凶,是阳刃最坏造化也。贵压三刑,乃命中犯三刑,虽凶,若得一个天乙贵人正照生旺得时,反主掌典刑政,可专征伐。贵人不生旺者,亦可作从政断,是贵神最为吉煞也。
《德盖七煞》,必是安禅之士;《花迎六合》,岂非淫荡之人?
德即天月德,乃慈善神也,七煞乃孤辰煞也,德盖七煞,主人有道德,因道德而生富贵。花即桃花煞,乃淫荡煞也,六合乃多情煞也,花迎六合主好色歌唱,大非端士。又如戊子生人见癸丑之类。乃支干交合为滚浪桃花,四柱子午卯酉为遍野桃花,主男不媒而婚,女不媒而嫁。
《孤寡双全》。带官印当膺住持,无则只为道行。
孤辰寡宿二煞,怕双逢叠见,只一位不论带官印在上,虽为僧道亦贵,如无只平常僧道而已,如甲戌戊辰庚辰丙子甲戌戊辰庚辰丁丑,俱是清高长老之命。
《控邀》隔角逢生旺必过房舍,绝则终守鳏孀。
控神、邀神,是孤寡煞也。假令寅卯辰人见巳辰人,谓之“控神煞” ,又谓之“邀神煞” ;见丑寅人,谓之“窥神煞” ,又谓之“追神煞” ,馀仿此。更值岁运不和,三元刑战,为凶尤甚。
吞啖全排,家人消散。空亡偏见,亲属离伤。
吞啖空亡二煞,乃克害孤寡之辰也,须全排偏见,方如《经》断。若食遇吞啖财食贵禄等格,见空亡尤为不吉。
财印双伤,断其必无上下;官煞俱去,知其少失爷娘。
此二节专论骨肉
纯耗纯刃交差,牛羊类断;纯阴纯阳排克,猪狗徒看。
不调者,耗刃攒聚,交至四柱上,主贱之极,作牛羊之类断之。天干皆是一偏地支,冲刑破害,此必是无正性之人,作猪狗之徒断之。若夫驿马、六害、华盖、劫煞、亡神、年月等煞,见偏阴偏阳尤凶。如甲子庚午、甲子庚午,甲用辛为官,庚煞透出,又不得令甲用己为财发禄,午月子午对冲,财又不成,作不仁不义断之。又如甲午、甲戌、甲午、甲子三甲并见用官,官不显,财印俱冲,并无所托,当是贪图无厌,不认六亲、薄情背礼之人也。
衰受众枭,乃是寄食长工;绝逢重食,宜作《屠行牙侩》。
“枭” 与“食” 相反,故并举之,其身嫌衰绝一也。衰而逢枭,难作偏印,绝而逢食,难作寿星。故皆不吉。寄食“长工” ,因枭难得饱食。屠行《牙侩》,因食虽得饱而贱。
若也纯官纯煞,纯马纯财,身旺无杂,则官居极品。
凡命以纯粹不杂为上,偏枯混乱为下。且如甲日以辛为官,柱中只有酉辛字,是谓纯官;以庚为煞,柱中只有申庚字,是谓“纯煞” ;以正财为马,柱中只有丑未己字;以偏财为财,柱中只有辰戌戊字,谓之纯马纯财。值身旺,为大富贵格。建禄得格出身,便是富足,日下次之,时下又次之。建禄遇正官第一,正财次之,惟煞寿不永。若阳刃之月,纯煞第一财格,则防横事。假如癸卯、乙卯、己巳、乙丑,此命纯煞,乃能尽善,亦贵为极品。又如甲戌、丁卯、己巳、乙亥,官煞混杂,赖甲己合化为贵,因杂化力过,不得善终。
全印全冲,全制全食,命强无破,则禄受千锺。
“全印” ,如甲日见子癸壬亥,或正或偏,无所驳杂。“全冲” ,如地支纯亥纯巳、纯子纯午之类,冲出禄马,或寅申巳亥、子午卯酉、辰戌丑未,皆是“全制。” 如甲日见丁字或午字,伤尽官星,虚空生出土来,为财。“全食” ,如甲见丙,柱中纯寅之类,须得日主生旺,正库临官月日时者,皆贵人也。如己未乙亥、丙寅、辛卯,此全印剥杂,又有辛财克刑运。行身旺则贵显,行身衰则刑陷。如辛亥己亥、辛亥、己亥,四柱纯亥,冲出巳中丙戊,全冲为贵。
日干太旺无依,若不为僧,固宜为道;天元羸弱无辅,若不为技,则当“为巫。”
此言太过不及,皆不为吉也。太过则财官死绝,所以主孤;不及则财官难任,所以主艺。见造化,贵中和也。若有依有辅,则不可以是论。《喜忌篇》云:“柱中官星太旺,天元羸弱之名,日干旺甚无依,若不为僧,即道” 是也。
身弱有生必发,忌财马以相伤。
此身弱用印,忌财伤印,为贪财坏印之说,须分财印轻重言之。《喜忌篇》云:“日干无气,时逢阳刃不为凶。” 阳刃所以劫财,柱中财多身弱,故阳刃不忌,须并论之。
“食神逢枭则夭”,喜财星而生救。
此食神怕枭,要财制枭,为用神有救,须分财枭轻重言之。印则忌财,食则要财,义各有所当也。
甲子日逢子时没,庚辛申酉丑午谓之“禄马飞来。”
此子遥巳格也。《喜忌篇》文义同。
庚申时逢戊日,无甲丙卯寅午丁名曰“食神明旺。”
此专食合禄格也。《喜忌篇》云:“庚申时逢戊日,名食神干旺之方,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” 是也。
庚壬子冲午禄,切忌丙丁。
此正冲禄马格也
辛癸丑合巳,官须嫌子巳。
此丑遥巳格也。《喜忌篇》云:“辛癸日多逢丑地,不喜官星,岁时逢子巳二宫,虚名虚利” 是也。
此倒冲禄马格也
壬子、癸亥例同,亦防填实。
以上正冲、倒冲,遥合通融,互文见义,举丙丁与巳,忌填实也,举子忌刑冲也,如丙子、庚寅、丙午、癸巳、庚寅、壬午、丙午、戊戌二命,喜寅午戌全,如辛酉、癸巳、丁巳、乙巳、癸卯、丁巳、丁巳、乙巳二命,喜巳字多,不论有合无合皆吉,惟忌辰字绊住,则不能冲却,喜巳酉丑全是正冲格也。《喜忌篇》云:“若逢伤官月建,如凶处,未必” 为凶。内有正倒禄飞,忌官星,亦嫌羁绊是也。
六辛日而无“午”字,得戊子时,辛合丙官为贵。
此六阴朝阳格也。如戊辰、辛酉、辛丑、戊子、戊辰、辛酉、辛酉、戊子、乙丑、庚辰、辛酉、戊子,是此格也。《喜忌篇》云:“六辛日时逢戊子,嫌午位,运喜西方” 是也。
六癸日而无干土,得“甲寅时寅刑巳格”,尤奇。
此刑合格也。此格主性气刚,而见快太察,如乙未、甲申、癸酉、甲寅,嫌申中庚伤甲木,寅申对冲,故虽贵而减分数,利厚名低。《喜忌篇》云:“六癸日时逢寅位,岁月怕己戊二方” 是也。
此“专印” 合禄格也,与“专食” 同看。
壬有子午卯酉正气柱,兼四季之土禄。
壬日为主,既无官煞,却得子午卯酉为四正,能合出辰戌丑未为官禄,不须四正俱会,但得四字全为妙。
癸日同上,“土曜莫侵,得之者利害交并,官高身病,遇之者刑惠确实,职重家贫。”
癸日为主,却嫌土禄见子午卯酉,与壬日同,吉凶相伴也。
甲“曲直”,丙炎上,官高克,妻而不富,戊“从革”,庚润下,职重嗣少而自贫。
甲见亥卯未曰“曲直” ,丙见寅午戌曰“炎上” ,戊见巳酉丑曰“从革” ,庚见申子辰曰“润下” ,甲丙见木火局则太旺,能三合叉出官局,故主官高。然有阳刃劫财,故克妻;戊庚见金水局则脱气,能三合义出官局,故主职重,然柱中原无官煞,故少子。要之此四格皆偏党,所以福禄不全。
身犯休囚之地,并冲官贵何嗟。
如辛亥日既无官煞,身又不旺,岂不惆怅?不知亥字多亦能勾出已中官印为贵,故曰“何嗟。”
《自专》官旺之支,同《钓禄》子犹贵。
此即丁巳、癸亥、丙午、壬子等日,自坐临官帝旺之宫,支神多能冲出对宫官禄,与上文义同。
“阴木”“独遇子时,没官星”乙镇鼠窠最贵。
此六乙鼠贵格也。《喜忌篇》文义同。如甲寅、戊辰、乙亥、丙子,四柱别无他格动摇,丙子亦不动摇,安然为贵。《经》云:“用神不可动摇” 是也。如甲寅、癸酉、乙亥、丙子,月令偏官伤身,赖日下印旺,亦不失为衣禄。如辛亥、甲午、乙亥、丙子,此命贵被午破,两亥自刑,本身既在死地,又见自刑,两无所依,故主贫贱。
阳水叠逢辰位无冲,克《壬骑》龙背非常。
此壬骑龙背格也。《喜忌篇》文义同。如壬辰甲辰壬辰壬寅,壬用巳为正官,丁为正财,辰字多冲出戌中官库,虚合午中财官,寅午戌三合火局,壬日得之为贵。如壬寅、壬寅、壬辰、壬寅,壬日见丙火生在寅,已是财了,又寅字多合起午戌财官,故利胜于名。
庚日全逢润下,忌壬癸巳午之方,时遇子申,其福减半。
此“井栏” 义格也。《喜忌篇》文义同。
合官合财作公卿,防休囚克害之辱。
合官如乙日见庚之例,合财如甲日见己之例,乃十干变化之道也。《赋》云:“化之真者,名公巨卿,化之假者,孤儿异姓。” 如乙庚化金,见水地则休囚,见火地则克害。凡带合或独旺不肯自就,或合中见冲破,或一边破克,皆合不成。或化在休囚死绝之地,失误与合,必然陷滞不利,是化之假也。如己见甲见己,未为得地,己旺库也。丙见辛,见辛卯为失地,丙火败于卯也。戊与癸合,见戊午为得地,戊癸化火,午为火旺之地故也。亦须癸水先得地,方合得中,若失地,不得时,则损寿,盖化为贵旺,身弱不能胜,纵贵亦失。又丙与辛合,见辛未阳火,气弱于未,多夭折,或因色伤柱,有壬克丙,或壬居申上,自生对冲寅宫,火生之地,折寿无疑,亦有贪合忘官,如丁日见二三壬字,丁独壬众,一人不能胜众,乃污合之士,无所卓立,岂能成功?丁有力,仅得半吉,又如甲与己合,甲木无通气之宫,己土有正义之位,虽合而失其正,亦同上论。若甲己两皆得位,贵显高极。《经》云:“甲己木盛于土乡,发扬仁义佐明君” ,丙辛合丙旺辛生,镇守威权之职。乙庚入金局,兼木自旺,文仁武义双全,戊癸得火旺,更水独旺,礼律智勇俱备。“丁壬水火既济兮鱼水和同,阴阳干支相合兮君臣庆会,听凤鸣于高冈,必鹰扬于疆场” 是也,如甲辰、戊辰、己巳、辛未,己日得甲为正官,三月通气引于未上,兼为正印,故主极贵。如戊申、庚申、癸亥、戊午癸生七月,印旺天德之地,合戊为官,引于午时火旺之地,又能资戊土之官,官印俱旺,故主大贵。
拱贵拱禄为将相,忌刑冲填实之凶。
此拱贵拱禄格也。《喜忌篇》文义同,如丁巳、丙午、甲寅、甲子拱丑贵,壬子、丁未、丁巳、丁未,年支子字冲出午字,故大贵。癸卯、庚申、戊辰、戊午拱巳禄,如辛丑、辛丑、甲寅、甲子,有丑字填实,却以辛为正官论。己未、戊辰、戊寅、戊午官煞多,寅字冲申为冲开,则拱不成。又如壬辰、戊申、己未、己巳,是此格也,故大贵。
官印暗合天地,其贵可知;福德隐在支中,其德尤萃。
官印暗合,即食神暗合正官,偏财暗合正印。如甲用辛官丙盛,能暗合辛未为官,用癸为印,戊旺,能暗合癸丑为印。更得地支有子合丑,有午合未,方是福德隐藏,福即福星贵,德即天月德,或指福德。
秀气,或指天乙贵人,以藏在支中为妙。如甲戊庚不见丑未,但得己字,即是见己在丑未宫尢妙。柱无卯乙破,更生四季月,己土得令,主贵人见喜,前程尊显,妻貌及得妻财。又云:甲人见丑,喜坐阳刃,为天乙当职,见未夜生得力,为福十全,反此一半论。四柱带甲戊庚全,得乙丑为聚贵,更加福力。若一庚一甲,见支神,三四丑未为会贵,亦加福力,若本主与贵人俱生旺,只消一字,其福自全。喜三合六合,忌休囚空破。《诗》曰:“贵人帝座见生成,官旺之乡名早成,若遇休囚并破制,虚名踪迹远三公。”
“五行正贵”,怕刑冲克害之神;“四柱吉神”,喜官旺生合之地。
五行正贵,乃正气官星,如甲生酉月之例。最怕酉刑卯,冲丁克戌,害伤了贵气。或以贵为贵神,如甲见丑,丑中有辛,又为甲正官之类。柱有卯,乙克坏丑,贵喜巳酉三合,乙木克冲丑不入,或有子合丑,亦可隔木之克。如有乙卯,子卯相刑,不能克丑,未为天乙之贵。四柱吉神,乃官印、财食、奇贵、福德等星皆是。但得一星临长生帝旺临官正库三合六合之位,无不富贵。《诗》曰:“人命生时得一强,日时或临禄马乡,须看前后扶助合,必然衣锦入中堂。” 《喜忌篇》云:“五行正贵,忌刑冲破害之宫,四柱干支,喜三合六合之地。” 又云:“地支天干合多” ,亦云:贪合忘官,二义须并论之。
若也沐浴逢煞,魄往鄷都,元犯再伤,魂归岳府。
此因上文刑冲克害而言,怕裸形逢煞以生之者微,而克之者重,命元犯之已为不吉,岁运再犯决死无疑。如元犯官煞,去配不清,柱无食神可解,岁运再见则死,若元犯破印,流年再犯则死,凡用神有损者皆是。此四句《珞琭子》本文
“畏煞”逢煞则夭,忧关落关即亡。
此亦因上而申明之也。柱中原怕关煞,如甲见庚申为煞,岁运再见柱无救解者夭。年煞尢重,有印则化,有食则制,有刃则合,身旺则敌,若行煞旺运亦夭。又如甲日见辰为阳,数极又为铁蛇关,壬见丑,庚见戌,丙见未申,皆阳关曰重。乙见辰,癸见丑,辛见戌,丁见未申,为阴关稍轻。四柱犯流年,又犯运行休囚,主死,或被神煞鬼贼,或曰关煞之名甚多,非直言七煞阳关也。其详见前论寿夭及小儿关煞下。
引合关煞误伤身,中下灭绝横夭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