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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·陈梦雷 蒋廷锡 等辑 · 第 528 章 / 548

《元理赋》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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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528 / 共 548 章

夫一气生五行,统三才,周万物,发乾坤之妙用,剖阴阳之枢机。在乎推四方,分其贵贱,得其中道,《八字》一定荣枯,是以强明其生克制化,清浊贵贱,寿夭贤愚。

此原造化之始

金赖土生,土多金埋;土赖火生,火多土焦;火赖木生,木多火炽;木赖水生,水多木漂;水赖金生,金多水浊;

金能生水,水多金沉;水能生木,木盛水缩,木能生火,火多木焚,火能生土,土多火晦,土能生金,金多土变,金能克木,木坚金缺,木能克土,土重木折,土能克水,水多土流,水能克火,火炎水热,火能克金,金多火熄,金衰遇火,必见销镕,火弱逢水必为熄灭,水弱逢土必为淤塞,土衰遇木必遭倾陷,木弱逢金,必为砍折。

以上言太过不及,各有其害,如此见五行四柱不可不“中和” 也。

《强金》得水,方挫其锋;强水得木,方泄其势;强木得火,方化其顽;强火得土,方止其焰;强土得金,方制其害。

以上言“五行克制,要得中和,而太过不及,胥失之矣。”

《理贯人融》者,妙其幽,察其显也。“其为体也,深能通变以究元微;其为用也,论其轻重。原有原无,天理赋来,吉凶动静;人生分定否泰亏盈。”

以上通论干支阴阳生克制化之实,“体幽用显,轻重有无,而吉凶动静,否泰盈亏,皆自此而生之也。妙在识其通变,究其元微,由显推幽,斯得其理。” 以下则详言之。

《煞无刃不威》,刃无煞不显。

煞乃克我,刃乃劫我,命中之最凶者。首言煞刃,其知所重者欤?赋云:“刃为兵器,无煞难存;煞为军令,无刃不尊。刃煞双显,威镇乾坤” 是也。徐大昇因见《喜忌》《继善》二篇不足以尽人之命,故复撰此赋,所以补其未备也。

《煞刃》轻重相停,位至王侯。《刃煞》轻重无制,身为胥吏。

言煞刃相停者极贵,不相停者极贱。煞刃停不停,而贵贱之相悬如此。

《生平》富而且贵,煞重身柔,中途忽死或危,运扶干旺。

既不相停,不如从煞,能从者,必煞重身柔,而后可从,不然不能从也。既从煞,只以煞论,不可再遇身旺相敌,敌则反生祸矣。

处身僧道之首,用煞反轻;受职台谏之除,偏官得地。

七煞为权星,又为孤星,身煞两强,七煞有制,身弱,从煞皆贵煞多为台谏之官。若身旺煞轻,更入清奇,必为僧道之首矣。

岂知大贵者,用财而不用官,当权者,用煞而不用印,印赖煞生,官因财旺。

用财不用官,财生官也,用煞不用印,煞生印也,故云“印赖煞生官” ,因财旺,非不用印用官,而专用财煞,则官印在其中矣。“印赖” 二句,紧承上文四句,自发明之。

五行消息,元理可知,四柱推明,用神可见,食居先,煞居后,功名两全,酉破卯卯破午财官双美。

人之八字,全看用神,用神者,所用之神也。如上用煞、用刃、用财,而不用官用印,其理甚元,在人消息之耳。论煞当要刃无刃要有制,煞强有制皆为贵。论煞主名食主利,故曰:“功名两全。” 酉破卯,卯破午,亦食前煞后之意。酉以卯为财,午为煞,煞财兼有,故主财官双美。然所以相破者,以其相克也,必四正相破。

享福五行归禄,《眉寿》八字相停。

此举命中最要者言之,“要归禄,要相停,不可死绝偏党。享福属归禄,眉寿属相停,义各有所取也。”

晦火无光于稼穑,盗木多困于丙丁。

此以下正言不归,禄不相停,故不得享福眉寿。土掩火光,土赖木疏,木本生火,火多则反盗,气见不中和也。

《火虚有焰》。

火怕晦,虚则有焰不晦。

《金实无声》。

“金要火” ,无火炼则不成,器实何以发声?

则灭。

此又细分五行不相停,而有阴阳之别,见五行不可太过。如水泛则木浮,在乙木则怕,甲木则否;土重金埋,在庚金则畏辛金则否。以乙木死于亥,甲木生于亥,庚金出土之金,所以生巳;辛金带水之金,所以生子。水盛则泛滥,故危;火明则煨烬,故灭。

“金实无声,炼过变革,归禄享福,失令身弱,见要中和。” 阳金土重则埋,怕炼太过,是无土也。阴木失令则弱,纵是归垣,亦损寿也。此本上文“活木阳金” 而言,又不可无水土生养也。

“土厚而掩火无光,水盛则漂木无定。”五行不可太盛,八字须得中和。

“土厚。” 即晦火无光之意。“水盛。” 即水泛木浮之意。《五行》二句。又所以总结之归于中和而已。

土止水流全福寿,水无土止必伤残。

此下言失中和,而五行有救,亦作吉论,无救助方凶。如水流而有土止,则禄寿两全。馀可例见。

木盛多仁,土薄寡信。水旺居垣须有智,金坚主义却能为。金水聪明而好色,水土混杂必多愚。

此言五行性气太过,中亦各有所盛,偏之为害也。“五行分四时,五常配五行” ,自然之理也。“或盛、或薄,或旺或多,或混杂,而仁义、智、信、聪明、愚鲁,亦各从其类耳。”

遐龄得于中和,夭寿丧于偏枯。

此又申言人命要禀中和。即前“眉寿” 八字停均之义。若太过不及。失于偏枯。安得遐龄之享哉。

此以下提起地支相冲相刑言之,辰戌魁罡并冲必凶,子卯母子相刑必乱,乃冲刑之最重者,馀稍轻,寅申巳亥为四生之局,纵犯克制刑冲,亦无大害。

弃印就财明偏正。

前言大贵者,用财不用印。财有偏正,印亦有偏正,正印见财有祸,偏财见印无妨。正财不喜见印,偏财不忌见印,同此理也。

《弃干》从煞论刚柔。

前言“当权” 者,用煞不用印,煞有刚柔,弃天干而从地支,阳刚阴柔,金水土可从,木火不可从。明可从不可从之理,然后知印可用不可用也。

伤官无财可倚,虽巧必贫;食神制煞逢枭,不贫则夭。

伤官:食神同类,伤官剥官,命中最忌有财,亦好以伤生财,财生官故也,无财则以贫断。食神制煞,命中最怕逢枭,以枭夺食,煞无制则克身,故夭。

男多羊刃必重婚,女犯伤官须再嫁。

《羊刃》逢煞相停,固主贵矣。多则伤妻,男以财为妻,刃则克制,故重婚。伤官有财可倚,固主贵矣。“女则伤夫” ,女以官为夫,伤则克制,故再嫁。

贫贱者皆因官处遭伤,孤寡者只为财神被劫。

官为禄,有禄安得贫贱?身旺得官微,复行伤官运,谓之背禄,则无官矣,安得不贫贱?财为妻,有妻,安得孤独?财少遇身旺复行劫财运,谓之“逐马” ,则无妻矣,宜乎该孤寡。财官,其人命之最要者欤。

财逢旺地人多福,官遇长生命必荣。

前言食伤生财为旺,此则直言财临旺地。如甲以戊己为财,居巳午之地为旺。前言“财旺生官” ,此则直言官遇长生。如甲以庚辛为官,居巳子之地为生。二者必须身旺,方主有福荣贵。

去煞留官方为福,去官留煞不为卑。

人命最怕官煞混杂,用官只用官,用煞只用煞,故有去留,方可言贵。如伤官羊刃,人命逢之多不吉,用之去官留煞,去煞留官,或者亦作福论。

岂知遇正官却终俸禄,逢七煞乃有声名。

正官七煞,君子小人之分也,岂君子不如小人?正官虽得纯粹,七煞一有制伏,便发贵有声。若正官纯粹,发福悠长,岂七煞之比?此举其偏重者言之。

《逢伤官》反见夫,财命有气;遇枭神而丧子,福气无依。

女命最怕伤官,有则伤夫,其理易晓。内有伤而反见夫者,乃财命有气,伤官生财,财生官星为夫故也。女命以食神为子,遇枭夺食,虽生子不存,女倚子为福,既无子又何有福之可言?女命重夫子二星,故举伤官食神言之。

天干煞显,无制者贱。地支财伏,暗生者奇。

人命以煞为重,前专以煞言,要刃合,要食制,要从煞,如不合不制,不从天干显,则煞为无情,故主贫贱。人命以财为福,前专以财言,要伤生,要酉破,要食旺,但财不喜露,要藏地,支中有暗物以生之,则主丰厚,故为奇特。

三戌冲辰祸不浅,

魁罡最怕相冲不吉,若相停为财官库不忌,《如三》

戌一辰、甲辰日,主贪财生祸,以地网冲天罗,所以忌之。

两干不杂利名齐。

两干难得不杂,故主利名兼有,然不可一概言贵,或是财煞,或是官印,或是煞刃,或五行成象,更入格局,方作贵论。

丙子辛卯相刑,荒淫滚浪。

丙辛合子卯刑干合支,刑丙辛水象,子卯无礼,故主荒淫滚浪,言极淫也,女命尤忌之。

上重子卯。此并论午酉为四败之局,号曰“遍野桃花煞。” 全备者多贵,但主酒色昏迷,女命尤忌之。

因财致祸,贪食种疾,侄男为嗣,义女为妻。

上言财要伏藏为奇,然财者众所争,故有羊刃劫,则因财致祸,见财不可专也。上言食神制煞为妙,然食者人所贪,故有枭神夺,则因食生疾,见食不可贪也。男以官煞为子,如羊刃劫财,官煞为彼用,是弟兄有子,而我无子,故以侄男为嗣。以偏正财为妻,如柱中无财正位而寄生别宫,是娶他人所养女,故主义女为妻;

日时相冲,卯酉始生,必主迁移造化,因逢戌亥,平生敬信神祇。

此又言“地支中,卯酉日月门户,日时遇之,主迁移不定。戌亥为天门,日月逢之,多信神祇,或僧道也。”

阴克阴,阳克阳,财神有用;官无官,鬼无鬼,太旺倾危。

人命以财官为重,故又举而言之。人皆知正财为用,不知阴能克阴,阳能克阳,偏财胜乎正财,造化反为得用。官不可无,官多反主无官不吉。煞不可有,煞多得从其鬼,反不为害。要之皆为太旺身衰,不能敌倾危之道也。

得局失垣,平生不遂;归垣得局,早岁轩昂。

“得局” ,三合局也。“归垣” ,干归禄也。此言人命要生旺成局势为福。若得局失垣,虽天干类象,而地支三合,却为日干休囚死绝之地,亦平生不遂。若得局又归垣,如五星升殿入垣,乃得地得时之谓也。决主早年发福,曲直润下等格,即得局归垣。

命遇枭神,而与富家营运龙藏亥卯,经商利赂丝缗,财官俱败者死,食神逢枭者凶。

枭神固可恶,小人得之有用,谓其与富家营运,如甲用丙火为食,丙能生戊土,为甲之财,壬水却为甲木枭神,受戊驱使,丙火以托甲木,互换相生,为主客之道故也。亦有为商自营运者,须龙藏亥卯,寅为青龙,巳为太常,亥卯未木局八字,龙藏亥卯未为用神者,或用财,皆主丝缗之利。财官为禄马人,最紧要,若俱在败绝之地,或行运又到败绝,用神损气,安得不死?食神人之爵星,生财制煞,命中紧要,逢枭夺食,则煞无所制,财无所生,安得不凶?

丁巳孤鸾命》,遇聪明诗女,裸形沐浴日,犯浊滥荒淫。

此论女命男亦同。孤鸾,乃甲寅、丁巳、戊申辛亥等日,坐四生之地,最多聪明。裸形、沐浴,即子午卯酉四败之地也。月时犯无妨,只怕日干自坐。如甲子庚午丁卯癸酉等日,身坐桃花煞,再遇带合,故主浊滥荒淫。

丁逢卯日,遇己土,饕食之人;亥乃浆神,逢酉金,嗜杯之客。

丁干坐卯木为枭,若遇己为食,故主贪食,或因食生灾。亥为登明,酉加水为酒,酉日生人,逢亥必主贪杯,更带刑冲,主落魄,或酒死。

归禄得财而获福,无财归禄必须贫。

《归禄》:身旺,故用财无财而专归禄,无用得伤官食神,生财月吉,又怕见官煞窃财之气。

财印混杂,终为受困;偏正错乱,必致伤身。

贪财坏印,故忌混杂,若先财后印,反主成其福,不以此论。官煞混杂,有去留亦吉,若错乱则伤身为凶,女命偏正错乱,尤为不吉,择妇者须知之。或曰:“偏正” 就指财之偏正,印之偏正言,但于伤身难通。

太岁忌逢战斗,羊刃不喜刑冲。

此论日干与岁君相犯祸福,若日犯岁君,以岁为用神者无咎。如六壬日以丙丁为财,柱中原有根,虽犯太岁反为吉,身旺者凶,弱者无咎。日与运俱犯,方主大凶,五行有救,亦减分数,最怕夭冲地击,当察性情阴阳,物元真理。且如六乙人逢己岁运活,木克活土,却有生意,财源倍有。六甲人逢戊岁运死,木克死土,则不吉,重者丧身。羊刃格不喜岁运刑冲,小人不可犯。如八字既有羊刃,多煞制伏行羊刃,岁运亦凶,元有财者,更重带伤。冲刑战斗,主祸出不测。《经》云:“羊刃冲合岁君,勃然祸至” 是也。战斗独举太岁,刑冲独举羊刃,指其所最重言也。

庚逢丙扰,多有不仁,癸从戊合,少长无情。

此言“人之性情心术,金火相刑,故有此病,且主人刚暴” ,癸为少阴,戊为老阳,癸戊虽合化,乃无情之

《合》,故以少长言之。男命戊日见癸,当娶少年之妇;女命癸日见戊,必嫁老年之夫。

不通月气,时无所归,又犯孤神,不从不化也。若通月气,时有所归,则以从化论。夫旺从夫化,妻旺从妻化,人之行藏,岂止一事而立,终身无改,故从化成格,则富贵备矣。先论从化,后论财官,从以天干从地支,如乙生八月,地支重金,则以金论是也。

化行禄旺者生,化归禄绝者死。

此言得化得从,要得禄旺,不要死绝。盖化成造化,行本局禄旺,如“丁壬化木,月令春,或东南方运为生,行金乡,或时遇申酉之地为死。”

生地相逢,壮年不禄;时归败地,老后无终。

生地相逢,是命已有长生,临官行运复遇之。如庚辛临官,帝旺在申酉,用丙丁为官,用甲乙为财。火至申酉运则病死,是庚辛无官也。木至申酉运则死绝,是庚辛无财也。财官俱败,用神被伤,虽壮年不禄,时为结果。人之生时,最不可居于五行败地。

建禄坐禄或归禄,遇财官印绶,富贵长年。

建禄以月言,坐禄以日言,归禄以时言,此三禄格,本身健旺,故独遇财则富,独遇官则贵,独遇印则秀,以其干旺,又主长命,安享福禄,若三者兼有亦妙。如丁亥己酉壬午、辛亥,是日禄归时,午中亦有官星,却得酉月为《印合格》。

《月刃日刃》及时刃,逢官煞荣神,功名盖世。

此三刃格,要官煞印绶相制化。荣神印绶异名,有官煞无印有煞无官俱得,有印化煞尤佳,只怕羁绊。如有官不可见伤,有印不可见财,有煞不可见食伤压之,或制去合去,皆不成正格。如壬申壬子戊午乙卯日,刃有乙卯制伏;丙戌癸巳、戊午、丁巳日,刃有印绶变化,故皆贵。

《月令》“专制七煞,身健鹰扬。”

《运元》生发三财,命强豹变。

正官格》,喜羊刃及财印相资。有伤官则克,有刑冲则破。无印无刃,只有财星资助,亦吉。岁同。

财官生旺逢印绶,拜薇垣宪府之尊;三合印财会局全,登五马诸侯之贵?

《财官生旺格》,柱有偏正印,再三合印局,或财局吉。

伤官逢劫刃,兼将相于明时。印绶若相扶,登龙门于早岁。

伤官格》身弱,逢刃印相资扶则吉。

伤官得食神重辅,《麟阁图》魏相之功,岁运忌制伏刑冲,再伤官而祸至。

伤官得食神,重叠相扶吉,所忌刑冲及制伏,太过复行伤官运,不测灾来。柱中无官喜行财,官运无印喜行印绶,运主迁官岁运同。

财资七煞,威权独压万人;印若相扶,断定官居极品。

“七煞格。” 喜财资助,又得印化最吉。惟煞故主有权,得印故主极品。

月会既同煞刃,英名俦汉室之霍光;时岁复带印财,高位埒中兴之邓禹?

七煞劫刃,同在《月令》,岁时,有财有印最贵,义同上文,但此又兼刃言也。

煞失时而印无气,更主旺而任常流。

七煞印绶,若不当令司权,而日干自旺,用神轻微,不过清闲冷淡之职,岁运行财煞则吉。

印司令而煞相扶,再见财而官翰苑?

印绶格要当时月令日支又得重生气旺,不见刑冲破害,稍得一财一煞为妙,太过不宜财印两停,乃常流也。《赋》又云:“印绶重逢,官居翰苑” 是也。

《偏财》时上见官,早岁名标金榜;更得食神相辅,少年日近天颜。

《时上偏财格》,岁月有官星,又得食助,准上文忌比劫逢比,百无一遂。

福德见财而隐官,居极高之重任;柱运逢印而无土,处至下之孤刑。

以上為古籍原文照錄,未作翻譯、摘要或潤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