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张楠 · Chapter 144 / 166
水土混杂必多愚
Chapter 144 of 166
注释:夫水主智,被土而混杂者,令人多愚鲁矣。
遐龄得于中和,夭折丧于偏枯。
注释:凡造化得中和者必寿,偏枯者必夭,又如煞强身弱,而失中和者,其人亦夭。
辰戌克制并冲,犯刑名。
注释:凡魁罡全更带刑冲者,必主犯刑,女命亦然,若身坐辰戌以有贵者,如贵亦主破败不成,若女人则伤夫克子。以日时为重,年月次之。
子卯相刑门户,全无礼德。
注释:夫子卯为礼义,日月为门户,郭璞玉照云子卯相刑门户,全无礼德。予取用甚验。月令日支见者为奇,值时次之。无礼德者,主帷薄不修,丑声外闻。壬子癸卯丙子丁酉此丙子用金为财禄,不合丁火坐酉中长生之地,财神又被劫,更子卯相刑,故妻不贤,惟薄不修,家道不肃。
弃印就财审偏正。
注释:凡印格忌财,此理明矣。若正印居月令者,不可见财。偏印居月令者,却喜年时见财,不妨弃印就财,舍轻就重。
丁亥戊申壬申丙丁此造壬生七月,坐长生禄于亥,印身旺也。喜丙丁财透,而禄于午,又行运南方之地。所以弃印就财而贵。
弃财就杀论刚柔。
注释:凡阴干从地支纯杀者,多贵。盖阴柔能从物,若阳干则次之。盖阳干不受制也。
伤官无财难恃,虽巧必贫。
注释:夫伤官格者,须要身旺敌财。财要生气,不要盗财之气,便是发福。若无官又无财官,虽巧必贫。
丙子,壬,辰辛,丁酉,此造六辛生人,以壬水为伤官,归予子辰水局,乃柱中无一点甲乙寅卯之财,此人至巧一生贫,
己酉,庚午,己卯,乙丑,此造己用庚伤官,归于酉丑金局,柱中又无一点财神,须巧多能,平生不遂。
食神制煞逢枭,不贫则夭。
注释:凡用食神为福,被枭神克之,不贫则夭。若枭神无食神者,却作偏印而论。
戊寅丙辰戊申丙申此造以庚金为食神,不合二丙透出,而生于寅,五岁行乙巳运,巳午会火局,因火惊死。
男多羊刃必重婚。
注释:夫羊刃在命,若无煞,则刃必劫财,而主克妻。或刃旺财弱,而行刃运,决主克妻。
女犯伤官须再嫁。
注释:凡命阳见阳,阴见阴,多无情。若阴见阳,则夫妇和鸣也。如甲见庚为杀,辛为官,见丙为食,丁为伤,犯此主克夫。
贫败者,皆因旺处遭刑。
注释:凡命身旺,再遇归禄生地富贵者,则退身避位。常人则贫贱夭折也。
孤寡者,只为财神被劫。
注释:凡月令财神,被比肩羊刃分劫,以夺其福,其人不特贫贱,亦孤寡也。
去杀留官方论福,去官留杀有威权。
注释:赋云甲以乙妹妻庚,凶为吉兆。凡论官者,以要去煞为福,用杀者,必要去官为贵。
逢伤官反得夫星,乃为财命有气。
注释:此论夫妇阴阳之正理也。如女命戊日生,以乙木为夫。则戊为燥土,乙为活木克燥土,则无情也,安能成生育之功。盖戊生于寅,须得阳火化炼,方能成器,故以甲木为夫也。又不专以夫星定之,如无夫星原有伤官,而财神有气,皆作有夫论也。如伤官为用神者,亦不可损伤也。
遇枭神而丧子息,定因福薄无嗣。
注释:夫女造。日主是阴干,则以伤官为子,食神为女。阳干则以食神为子,伤官为女。若男命,则阳干以七杀为子,官星为女。阴干则以官为子,比如岁运逢偏正印太过,皆主子女见刑,更看向背轻重而言,不可执一论之。
二戌冲辰祸不浅。
注释:如八字原有辰戌相冲,又运逢戌再冲,主祸不浅。
两干不杂名利齐。
注释:凡两干不杂,更入格,方作贵论。如或刑冲克战,不为善也,宜细详之。
丙子辛卯相逢,荒淫滚浪。
注释:凡八字天干相合,地支相刑,如丙合辛,子刑卯之类,乃滚浪桃花,男犯之好酒色荒淫,因而丧身,病在膀胱肾经,若子卯岁亦然。如甲寅己巳,一同论之。
壬辰壬子丙子辛卯此造天干丙辛相合,不合地支子卯刑之,行乙卯运,因贪色病膀胱而亡。
子午卯酉全备,酒色荒迷。
注释:凡子午卯酉全者,谓之遍野桃花。若入格不失局者,须贵而有财,皆主荒淫酒色薄德之人。
天干煞显,无制者贱。
注释:凡天干透杀,身有所归;遇食神则贵。如煞显而无食神制之,更冲战者,贱也。
癸丑辛酉乙卯癸未此造生于秋令,而煞旺,坐卯而身强敌杀,柱中无食神以制杀,更透枭神,卯酉丑未相冲,为性不仁,凶恶好杀,贫乏终身。
地支财伏,暗生者奇。
注释:郭璞云:壬癸生于寅月,暗藏三阳之火为财。而暗生官,斯为贵命,若透出丙丁则不妙。顺行喜午未运,逆行喜戌亥运。若申酉运则散,见刑行夹煞主死。
因财致祸,羊刃与岁运并临。
注释:凡月支羊刃,喜见官杀,不要见财,如岁运又见刃,必因财致祸,轻则灾咎,重则丧身。
贪食乖疑,命带枭神应有祸。
注释:凡支干枭食重者,遇七煞的岁运,则贪食生病,更带刑冲,则主祸不浅矣。
癸未丁巳丁卯癸卯此造自坐枭神夺食,有贪食之病。行戊午运,戊子年,丁食午中己土,发杀禄于子,与日时卯宫无礼相刑,故初年食耗而退。
日时相逢卯酉,始生必主迁移。
注释:夫卯酉,乃日月出入之门户。如卯日生,逢亥月令,又逢酉时,必主有生之日,家居不定,有迁移修造之事。
癸丑辛酉乙卯壬午此造乙与辛战斗,而卯日酉月相冲,始生之日,主迁移不定。又主所生之处,左有树木,右有金铺,前有道路。
造化因逢戌亥,平生敬信神祗。
注释:夫戌亥为天门,玉照云时逢戌亥。道士僧人。身坐天门者,若不是僧道,亦主敬信神佛。
阴克阴,阳克阳,财神有用。官化杀,官太旺,太过倾危。
注释:夫官星多者,则化官为杀,人命遇之返凶矣。
戊子丙辰癸巳丙辰此造癸用戊土为官,柱中太多,反为不吉。行壬戌运,官多化煞而逝。
煞多无杀,反不为害。
注释:此即从杀格,若煞旺运,多富贵。
甲寅癸酉乙酉乙酉此造乙木身弱,喜得四柱无一倚靠之神,地支三重酉,只作得从煞看,故富贵也,位至三公太保。
财多逢财,运逢化杀生灾。
注释:凡局财多,岁运见财者,谓之财化煞凶也。
印多无印,运忌比劫旺地。
注释:凡印绶多得地者,最不宜比肩劫财身旺地。诗云:印绶不以无根,论比劫相逢总不宜。运行财地并比劫,命行值此主伤悲。
又云:印绶不喜行临官,帝旺逢之亦不欢。运行身旺地,未可许荣昌,最喜官煞也。
八字得局失垣,平生不遇。
注释:凡木逢亥卯未,金逢巳酉丑之类,乃得局。若木局秋生,金局夏生,岂不失垣乎,主平生不遇。
壬申,癸丑,壬子,甲辰此八字申子辰会水局,而生于丑月,失垣也。其人心胸茅塞,名利无成,行午运冲日干不禄。
四柱归垣得局,早岁轩昂。
注释:凡木局春生,火局夏生,金局秋生,水局冬生,土生四季月,皆为归垣得局,富贵无疑矣。
癸亥木乙卯木乙未木壬午木曲直格。
庚午水甲申水壬子水甲辰水润下格。
木逢类象,荣贵高迁。
注释:如甲乙天干,生于春月,地支值寅卯辰全,而无间断破害,必主荣贵。惟怕引至时上,为死绝之乡则不吉。
癸卯甲寅甲辰乙亥此造木生春月,四柱纯全旺,又非死绝乡,故官至御史。
命用枭神,富家营造。
注释:如甲用丙为食神,而丙来生戊土,则戊乃甲之财也。夫丙既为甲之食神,则为丙之枭神,而丙受甲之役使也。
庚子戊寅壬子壬寅此造壬生庚为偏印,寅为财食,故壬子生寅木,而为庚之财也,却赖庚金生身,故为富家掌财也。
财官俱败者死。
注释:凡命以官与财为用者,俱要行财官旺乡为福。如行败地,谓之禄马衰,主死。
戊子丙辰癸巳庚申此造癸用戊官丙财,得禄于己,运行方受赦令,行酉运不禄。
食神逢枭者凶。
注释:凡食神为福者,柱中不要枭神。如岁运又见枭神,轻而灾咎,重则损神。
甲辰丙寅壬子辛亥此造甲木食神得禄,造化可取,不合身坐刃地,会水局。夺了丙火财星,行庚午运,食神被伤,而一贫彻骨。
归禄有财而获福。
注释:凡归禄格无官星者,号曰青云得路,本用财也,固喜伤官食神生财为贵。
壬寅,辛亥,壬寅,辛亥,此造以寅中丙火为福,而身旺敌财,喜行东方之地,极贵。